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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南昌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南昌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各新区、开发区财政局,各采购代理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减少公共场所人员聚集、避免交叉感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此外,鉴于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20年1月31日后暂停提供开、评标交易服务,根据《关于暂停政府采购项目开、评标工作的紧急通知》(洪财购〔2020〕2号)文件,在暂停交易服务期间,凡涉及场内交易的政府采购项目继续暂停开、评标活动,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如因特殊需要必须交易的项目,可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后在交易中心以外符合条件的场地完成采购活动,实施场外交易的采购项目应做好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影像资料的保存。
  附件:《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赣财购〔2020〕4号(略)
南昌市财政局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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