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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有序恢复线下职业技能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有序恢复线下职业技能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省管技工院校、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推进全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赣府明〔2020〕2号)精神,在严格科学防控疫情的同时,支持省内企业复工复产,帮助劳动者提升技能稳定就业,现就有序恢复线下职业技能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线下职业技能培训疫情防控措施
  (一)制定恢复线下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方案。公共实训基地、依法取得办学许可证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精准制定教职员工(含校内外聘、外包人员,下同)及学生(含学员,下同)恢复线下培训工作方案,报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并经实地验收合格后,方可组织实施线下职业技能培训。各技工院校是否恢复线下职业技能培训,按全省技工院校疫情防控部署要求执行。基本防控条件不具备的、师生和机构公共卫生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线下培训工作方案未通过审核、实地验收不合格的,不得组织线下培训。
  (二)完善应急预案和工作机制。根据《转发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的通知》(赣新冠指明电〔2020〕14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建立并完善六项制度,即健康状况报告制度、个人健康码(赣通码或“外省健康码”)查验制度、因病缺课缺勤登记与追踪制度、宣传和健康教育制度、进出人员登记管理制度和学习生活场所消毒制度,明确岗位职责,落实具体责任人,执行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根据属地疫情防控部门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机构、学员、家庭协同防控工作联系网络,畅通信息,落实各项防控工作。建立健全机构与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卫生防疫部门、街道社区等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根据属地疫情防控要求,不断健全防控措施和疫情处置机制。
  (三)做好防控物资储备、隔离观察场所设置等工作。恢复线下培训前,机构至少准备可供两周使用的防控物资并保障持续配备,多渠道自主筹集消毒物品、洗涤用品、口罩及体温计等防控储备物资,安排专人管理,科学、安全存储。设置隔离(健康)观察室,按标准完成隔离(健康)观察室物资配备及环境消毒。明确隔离(观察)办法、要求,落实与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卫生防疫部门、定点医院发热门诊的联络人及联络方式,落实“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按要求做好各项防治工作。
  (四)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加强培训场所的清扫、消毒,彻底消除卫生死角,保持环境整洁,加强各类场所的通风,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调整清洁和消毒频率,按照不同场所的特点开展预防性消毒,确保培训场所符合国家和省关于消防、环保、卫生、食品经营等管理规定要求。检查办学场所供水设施设备,尤其要高度重视洗手设施的修缮和完备。提供餐饮服务的培训机构,要加强员工集体用餐管理,实行错峰就餐,有条件时使用餐盒、分散用餐。   二、有序开展线下职业技能培训
  (一)分批有序开展线下职业技能培训。落实错峰、分批开展线下职业技能培训的要求,从5月6日起,对符合条件的职业培训机构、公共实训基地,有序恢复针对省内户籍劳动者的线下职业技能培训。近期有湖北省或境外停留史的人员应严格执行隔离制度,并经核酸检测后确定能否参加线下职业技能培训。疫情防控期间,暂时不得招收寄宿制学生。针对省外户籍劳动者的线下职业技能培训恢复时间,将据全省疫情防控的统一部署适时另行通知。技工院校按规定开学后,方能恢复开展线下职业技能培训。
  (二)科学规范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各承训单位要规范、细化培训安排,每个培训班级原则上不得超过30人,人均面积不少于2.5平方米。不得“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尽量减少人员集聚,不组织、不参加任何形式的交流研讨调研活动,不组织大型集体活动,不组织集中备课。提前了解每个教职工和学生最近14天的活动轨迹,在体温检测正常、无密切接触史的情况下安排上岗或开展培训,严禁“带病上岗”“带病学习”。
  (四)加强办学场所安全管理。各承训单位要根据学生数,合理设置参训通道和体温检测方式,保证学生能有序、分散进入办学场所。严格落实办学场所封闭式管理,做好进出通道的管控,恢复线下培训前学生一律不得提前进入办学场所。符合返校返岗条件的教职员工和确因防控工作需要进入办学场所的人员进入办学场所时,必须严格落实查验身份、体温检测、入校信息登记等流程,落实卫生措施后再进入办学场所,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办学场所。培训期间,应督促学生和教职员工做好自身防护,按要求佩戴口罩,及时洗手,保持清洁卫生。
  (五)强化疫情防控知识培训。继续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向教职员工、学生宣传疫情防控相关知识,引导教职员工、学生提高防范意识,做好科学防护。同时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教职员工、学生和家长法律意识。恢复线下培训前对教职员工进行疫情防控(包含春季传染病防控)知识和技能全员培训,开展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确保所有人员掌握应急处置工作流程,依法、科学、精准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要在办学场所显著位置张贴防疫常识、宣传图标。
  (六)强化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各承训单位要每天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体温监测,如发现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如发热、乏力、咳嗽、腹泻等)和异常情况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转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及时联系属地卫生防疫部门指导处理,协调开展相关处置工作。安排专人负责与接受隔离的教职员工或学生家人联系,掌握其健康状况。   三、压紧压实线下职业技能培训疫情防控责任
  (一)明确责任分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落细落实属地责任,加强与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沟通协调,指导、帮助、督促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恢复线下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各承训单位要按照“谁培训、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确保线下职业技能培训有序进行。
  (二)加强政策支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主动作为,做好疫情防控和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双线”作战的准备,坚持疫情防控与职业技能培训“两手抓”,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助力全省企业复工复产,促进劳动者就业创业。
  (三)强化督促检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属地承训单位各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构筑机构疫情防控严密防线,确保线下职业技能培训安全有序、提质增效。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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