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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潍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山东潍坊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口罩销售企业实施价格干预措施的紧急通知

潍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山东潍坊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口罩销售企业实施价格干预措施的紧急通知
(潍发改价格〔2020〕26号)


各县市区发改局,市属各开发局经发局(市场监管局):
  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带来的口罩价格显著上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有关规定和省政府授权,经市政府批准,决定对山东潍坊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口罩销售价格实施价格干预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山东潍坊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经营的口罩销售价格按政府采购价加价15%执行,具体价格报市发改委备案。   二、经营企业要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广大市民需求。   三、经营企业要加强价格自律,严格执行价格干预措施的有关规定,实行明码标价,规范自身价格行为。   四、经营企业要自觉接受发改、财政、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本通知自2020年1月28日起执行。疫情结束后,本通知自行废止。
  附件:有关企业名称
潍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月28日

  附件:
有关企业名称

  山东潍坊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潍坊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潍坊世纪泰华集团有限公司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潍坊银座商城
  山东潍坊海王星辰民康连锁药店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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