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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天津市律师协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律师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律师协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律师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广大律师: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发展态势严峻复杂,面临着传播速度快、暴发集中、聚集性明显的持续考验,筑牢疫情防控严密防线,刻不容缓、争分夺秒。因律师工作范围广、接触人群多、律师事务所来访人员复杂等因素,我市律师行业疫情防控任务十分艰巨。为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守护好广大律师和家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市委市政府、市司法局最新防控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律师行业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对疫情防控形势的认识。各级律师行业党组织、各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各律师事务所要深刻认识到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复杂性、严峻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松劲心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科学谋划、精准施策、有效应对。全市广大律师特别是党员律师要带头落实防疫要求,带头做好正面宣传引导,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筑牢疫情防护网,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二、自觉遵守各项规定。广大律师要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履行公民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各项防疫规定,按时参加核酸检测,全力配合做好风险人员协查管控工作,依法接受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样本采集、检测、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如出现发热、咳嗽、味(嗅)觉减退等症状第一时间向社区(村)报告,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三、非必要不离津,严控人员聚集。广大律师要密切关注境内外疫情重点地区变化情况,科学做好出行规划,最大限度减少离津活动,非必要不离津。近期由外地、特别是从中高风险地区返津人员,要自觉主动向有关部门报告,积极配合做好隔离和健康监测等工作。各律师事务所要进一步强化本所人员离津管理和审批,及时掌握相关行程动态,确保责任落实到位、风险管控到位。   四、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保障措施。各律师事务所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明确细化的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保障机制。加强办公场所通风、环境消杀,强化来访人员扫码测温和信息登记工作,确保数据可追查、可溯源。严格控制各类聚集性活动,优先选择线上方式开展工作。确需举办线下活动的,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严控活动规模,强化保障措施。   五、全面加强自我防护。广大律师要全面提高自我防护的意识和能力,尽量减少前往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落实红事缓办、白事简办、聚集事不办。坚持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的卫生习惯。在外出执业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自觉主动配合体温监测、“两码联查”、旅居史情况询问、登记等工作,完整、准确提供相关信息。   六、积极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接种疫苗是当前预防新冠肺炎最有效的措施,有助于建立群体免疫屏障,减缓并最终阻断疾病流行,保护自身和家人的健康。针对新冠病毒及其变异株,国产疫苗仍然具有保护性。全市律师行业要进一步巩固疫苗接种成果,积极动员本所尚未接种新冠疫苗的律师、行政人员及其家属尽快进行疫苗接种,共同筑牢全行业的健康屏障。
天津市律师协会
  2022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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