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召开全省应急管理工作暨疫情防控关键期安全防范视频会议的通知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召开全省应急管理工作暨疫情防控关键期安全防范视频会议的通知
(赣应急办字[2020]12号)


各市、县(区)应急管理局,赣江新区应急管理局,省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经研究,定于2020年2月28日(周五)下午15:00时召开全省应急管理工作暨疫情防控关键期安全防范视频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和省委十四届十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等部署,总结2019年工作,分析当前形势,部署2020年重点任务和疫情防控关键期安全防范工作,全力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加快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为描绘好新时代江西改革发展新画卷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会议地点及参会人员
  (一)省会场
  1.省会场一,设在省厅14楼指挥中心,省厅领导参加;
  2.省会场二,设在省厅11楼视频会议室,厅办公室、指挥中心、人事处、减灾处、预案局、防火处、防汛抗旱处、地震地质处、危化处、花爆处、煤监处、非煤矿山处、工贸处、综合协调处、救灾处、政法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邀请驻厅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参加。
  3.省会场三,设在省厅15楼会议室,厅规财处、调统处、宣教处、科信处、机关党委及厅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
  (二)市、县(区)分会场
  各市、县(区)应急管理局视频会议室设分会场,主要负责人参会,其他与会人员根据会场大小,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合理安排。   三、其他事项
  (一)为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请各分会场提前做好视频会议调试工作,由厅救援中心负责与市县应急管理部门视频连线保障工作,于2月27日15时进行调试,救援中心负责做好收听收看保障工作。
  (二)省主会场及各分会场应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参会人员佩戴口罩,做好安全防护,并保持会场通风。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
2020年2月27日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