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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天津市律师协会关于恢复接待群众来访的公告

天津市律师协会关于恢复接待群众来访的公告


  为积极适应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上级工作部署要求和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天津市律师协会投诉受理查处中心理事接待窗口有序恢复接待群众来访。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接待时间:自2020年5月15日开始,后有序恢复接待,时间定于每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接待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45号一楼服务大厅理事接待窗口。   二、来访群众进入接待场所请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查验天津“健康码”,进行“津门战疫”扫码,不得隐瞒境外行程与密切接触史;要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的距离,接待后及时有序离开,减少在接待场所的聚集和停留。   三、多人反映同一诉求,请按规定推选代表,尽量减少人员聚焦,缩短等候时间,降低感染风险。   四、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及不符合《关于进一步严格做好离汉来津人员新冠肺炎检测和健康管理的通知》要求的来访人员,请勿进入来访接待场所。
  咨询电话:59009163
  电子邮箱:tjlxtszx@163.com
  有序恢复接访期间,请来访群众严格遵守接待场所关于防控疫情的相关规定,积极支持配合疫情检查工作,共同保障安全和健康。
  特此公告
天津市律师协会
2020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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