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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昆明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命名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涌现出的昆明市“巾帼建功”先进集体(个人)的决定

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昆明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命名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涌现出的昆明市“巾帼建功”先进集体(个人)的决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充分发挥疫情防控主力军作用,冲锋一线,战斗在前,是战胜疫情的中坚力量。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市妇联、市卫健委研定开展市级卫生健康系统疫情防控一线“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活动。通过逐级申报,材料审核,经昆明市“巾帼建功”先进集体(个人)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授予昆明市卫生健康委财务处等8个医疗单位为昆明市“巾帼建功”先进集体、授予杨艳霞等300名医务工作者为昆明市“巾帼建功”先进个人。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要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新时代医疗卫生职业精神,发挥好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发扬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带动和影响更多医务工作者以实际行动践行听党话、跟党走的初心使命,为高质量推动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迈上新台阶贡献巾帼力量。
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昆明市妇女联合会
2020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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