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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珠海市农业局关于加强家禽及其产品检疫工作防止禽流感疫情反复的紧急通知

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珠海市农业局关于加强家禽
及其产品检疫工作防止禽流感疫情反复的紧急通知


各区农业局、工商行政管理分局:
  今年年初,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我市打赢了一场防治禽流感的阻击战,防治禽流感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
  但在禽流感防治工作的紧急状态转为常态后,一些地方出现麻痹思想,逐渐放松了禽流感的防治工作,特别是家禽及其产品的检疫工作和市场监督管理不完全到位,导致禽类及其产品不经检疫或经检疫不合格或不佩带检疫标识上市,成为我市禽流感防治工作中的一大隐患。最近,越南、泰国以及我国的安徽等地又相继爆发了禽流感疫情,加上我市毗邻港澳,大部分禽类及其产品靠从外省市调入,因此,我市防治禽流感工作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
  为认真贯彻省《关于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防止疫情反复的紧急通知》和市防制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长会议精神,加强家禽及其产品检疫工作,防止禽流感疫情反复,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1、各级动物防疫监督部门要加强禽类及其产品的产地检疫和对运输、交易市场等流通环节的监管。加强来自外省市的禽类及其产品的查证验证,切实做到到场、到户、到点实施产地检疫,对未检疫或漏检的禽类及其产品及时进行补检,出具检疫证明并佩带检疫标识。
  2、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工商所要规范禽类经营行为,严把市场准入关。一要摸清掌握辖区内禽类及其产品的销售市场、批发零售经营户的情况。二要严密监控,严把市场进货关,严禁未经检疫或经检疫不合格或不佩带检疫标识的禽类及其产品进入市场,要严格索证索票制度;对经营冰鲜禽类产品的经营户要检查其合法来源证明,同时要明确要求各市场和经营户严格验收制度,登记造册,建立购进和销售台帐。三要加强巡查,确保监管到位。四要督促经营者和市场开办单位对经营活禽及其产品的市场、门店进行清理,要求其每天进行清洗、消毒,禽类冻品、熟品要隔离储放,水禽和旱禽分开圈买。对不符合经营条件的,一律责令停业整顿。
  3、按国家的有关规定,自2004年8月1日起恢复征收畜禽及畜禽产品防疫检疫费及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各部门一定要严格按照物价部门的规定收费,严禁乱收费,严禁只收费不检疫或不出证的不良现象出现。
  4、严厉打击逃避检疫、阻碍执法和暴力抗法的违法行为,对经常违反和屡教不改者,要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各区农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推动各项措施和工作的落实,本《通知》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映。
                         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珠海市农业局
                         二00四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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