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平凉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平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一级调整为三级公告

平凉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平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一级调整为三级公告


  省政府决定自2020年2月21日14时起,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由一级应急响应调整为三级应急响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全市新冠肺炎疫情发展形势,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由一级应急响应调整为三级应急响应。
平凉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21日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