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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医疗救治组转发关于发挥医疗机构哨点作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医疗救治组转发关于发挥医疗机构哨点作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粤卫基层函〔2020〕4号)


各地级以上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
  为充分发挥医疗机构“哨点”作用,有效落实“四早”要求,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现将《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发挥医疗机构哨点作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8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按照国家和省对发热门诊建设和管理的有关要求,平战结合,填平补齐,加快推进发热门诊规范化建设,确保在2020年9月底前完成改造建设和流程优化等工作。
  附件:关于发挥医疗机构哨点作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略)
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医疗救治组
(代 章)
2020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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