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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驻马店中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做好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工作的通知

驻马店中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做好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工作的通知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法院具体要求,积极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将全市法院在疫情防控期间全力做好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向驻马店全市两级法院申请立案、提交证据材料、缴费、退费等事项,鼓励选择河南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或微信小程序“河南移动微法院”进行网上办理,尽量减少出行。查询咨询及申诉信访等相关事项可拨打12368热线电话办理。   二、对已经安排的开庭、质证、执行活动,全市法院会在充分保证防护到位的前提下进行,对涉及人员众多、当事人在疫区出行困难的案件,涉及确诊病例较多地区的案件,会延期开庭、延期质证、延期执行。凡是延期开庭、质证、执行(含因延长假期延期)的案件,承办法官会提前主动联系相关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并根据疫情变化情况尽早与当事人及律师沟通协商,尽快妥善安排。对特别紧急情况,法院会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妥善处理。   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正在住院、隔离期间,或者身在武汉以及其他受疫情影响关停交通的地区,无法如期到庭参加诉讼的,可以依法向所在法院申请延期审理。对于因患病治疗未能及时申请延期的,法院将予以妥善处理。   四、执行案件需要线下查控和现场执行的,受疫情影响可能存在延期。全市两级法院将通过“网上执行查控系统”等合法安全的方式办理,尽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五、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在疫情防控期间确有必要前往法院现场办理立案登记、参加诉讼、申请执行的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应当佩戴口罩,并配合法院进行相关检查。   六、根据最高法院和市信访局通知精神,全市两级法院在疫情阻击期间暂停信访接待工作,当事人需要提交申请再审、申诉信访等材料的,请通过诉讼服务网或者邮寄方式提交,查询咨询事项可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联系办理。   七、驻马店全市两级法院建立应急指挥值班制度。疫情防控期间,将继续全力以赴依法推进案件立案、审理、执行等工作,部分审判、执行工作会受到一定程度影响,但我们的诉讼服务不会停,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永远不会变!
  诉讼服务电话:0396-12368  0396-2166099
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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