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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的通知
(陕农办发〔2021〕12号)


各市(区)农业农村局:
  按照全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要求,为有效应对疫情防控形势,切实把农产品稳产保供各项工作抓紧抓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力组织好“菜篮子”产品生产
  各地要强化技术指导,加强冬春设施蔬菜生产管理,做好灾害性天气防范,确保蔬菜生产安全,保障反季节蔬菜供应。积极引导种植大户、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开展互助合作,大力发展工厂化、集约化育苗,充分利用空闲棚扩大蔬菜种植面积,加强田间管理,促进蔬菜早发快长、适时采收,保障市场供应。要加快城市近郊蔬菜生产基地建设,适当发展速生菜、叶菜、芽苗菜,提高自给能力。加大生猪生产恢复发展三年行动方案落实力度,加快实施中央预算内生猪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引导养殖场户及时添槽补栏,动员龙头企业带动中小养殖户提升生产能力。扩大牛肉、羊肉、禽肉、水产等猪肉替代品生产。严格落实动物防疫属地责任,加强非洲猪瘟、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规范动物疫情应急管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充分贮备应急物资,确保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充分利用返乡留乡人员,组织群众就近在农产品生产基地、饲料、肥料等加工厂务工,增加务工收入,解决生产用工难、用工贵问题。   二、保障农产品和农资运输畅通
  把粮油、蔬菜、肉蛋奶、水产品等农产品纳入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保障范围。积极组织农业生产流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加大对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农产品供应。加强农产品市场价格监测和分析预警,积极引导批发市场、商场超市、社区门店采购我省优质农产品,进一步拓宽销售渠道,鼓励通过电商平台开展“新零售”,多措并举加快农产品销售进度,确保农产品产销顺畅。加强与商务、发改部门沟通联系,调度了解农产品销售动态,防止出现卖难和断供。畅通农资物流通道,严禁未经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擅自设卡拦截、随意断路封路阻断交通的行为,不得随意以防疫为借口拦截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及仔畜雏禽、水产苗种、饲料等合法运输车辆,防止因生产资料无法调运、补充不及时导致农产品生产受阻问题。   三、切实抓好以鲜活农产品为重点的产销衔接
  充分发挥各类网络平台作用,鼓励开展线上线下、实体店与电商全方位参与的产销对接活动,打通产销衔接链,确保农产品产得出、运得走、供得上。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避免人员聚集的前提下,促进各类农产品市场、超市正常开业,并积极推广农产品终端配送服务,全力满足群众消费需求。加强对粮食、蔬菜、肉蛋奶、水产品等生活必需品的市场动态监测,密切跟踪农产品批发市场、商超、菜市场供应情况变化,及时调度研判,准确把握供需和缺口情况,及时发布有效信息。加快布局建设加工、仓储、冷链等设施,引导有关企业根据市场变化及时加工收储农产品,提高吞吐调节供求的能力。   四、不断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环节的巡查检查力度,突出以高毒农药为主的禁限用农药监管,全面落实农兽药购销台账、索票索证制度。科学指导生产者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和兽药休药期规定,严查因追求速度和产量而在生产过程中乱用、滥用农业投入品行为,重点解决蔬菜产品特别是叶菜类农药残留超标、家禽产蛋期禁用药物检出和牛羊肉“瘦肉精”等突出问题。引导生产者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及合格证管理,监督生产者规范准确开具合格证,夯实生产经营主体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大风险监测力度,采取定量检测与速测相结合的方式,提高检测效率,发挥乡镇监管服务站作用,组织开展快检筛查,对问题农产品追根溯源,切实消除风险隐患,确保上市出境农产品安全。   五、确保稳产保供责任落实。
  各地要把“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和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细化任务分工,强化“菜篮子”产品调控保障能力,确保粮油、菜果、肉蛋奶等主要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不断档不断供。要加强“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统筹相关部门形成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合力。协调粮食部门组织做好粮油、肉品等物资储备,适时投放,调节供需,稳定物价;协调交通部门畅通“绿色通道”,加强重要农产品调运的协调保障工作;协调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监督巡查,依法严肃查处哄抬物价、串通涨价、囤积居奇等不法行为,全力支持做好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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