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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广东省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疫情防控要求的通知

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广东省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疫情防控要求的通知
(粤会考办函〔2021〕5号)


各位考生:
  为做好我省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考生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生须注册本人“粤康码”,持“粤康码”绿码(考试当日更新)方可参加考试。   二、考生须进行考前14天自我健康观察,如实填写考前14天《个人健康信息申报表》(附件),并在参加每场考试时提交考点工作人员。   三、考生应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考前14天内不前往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尽量避免与外地来粤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聚集的场所。   四、尚在外地的考生应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返回,并按属地化要求和规定进行管理,以免耽误考试。根据我省卫生防疫相关规定,从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返粤及“粤康码”红码的人员,按我省卫生防疫相关规定和当地防疫要求采取隔离措施。   五、考前14天内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身体状况异常、有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人员,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应立即按当地防疫要求报告,同时主动向当地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报备。按规定及时进行排查和核酸检测,并逐一进行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经研判评估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须在参加考试时向考点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六、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或集中隔离观察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复检阳性人员、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非“粤康码”绿码等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七、每场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所有考生进入考点要求佩戴口罩,保持安全间隔接受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   八、考生应主动向考点工作人员出示本人纸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粤康码”(绿码)予以核验。   九、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非低风险地区、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考生进行身份核验时需摘除口罩,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核验。   十、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保持人员间距,减少交谈。   十一、考生应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我省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附件:个人健康信息申报表(2021年度)
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21年4月15日

  附件:
  个人健康信息申报表
  (广东省2021年度会计 初£ 中£ 高£ 级资格考试)
  姓名(签名):               准考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序号

日期

健康信息

行程记录

14天内

是否与确诊

病例接触

是否离开

过广东省

是否去过国(境)外或

国内中高风险地区

1

月 日

□正常

□异常;具体情况:

□是 □否

□否

□是;具体地点:

□是 □否

2

月 日

□正常

□异常;具体情况:

□是 □否

□否

□是;具体地点:

□是 □否

3

月 日

□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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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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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月 日

□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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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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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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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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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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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月 日

□正常

□异常;具体情况:

□是 □否

□否

□是;具体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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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月 日

□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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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是;具体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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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月 日

□正常

□异常;具体情况:

□是 □否

□否

□是;具体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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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月 日

□正常

□异常;具体情况:

□是 □否

□否

□是;具体地点:

□是 □否

10

月 日

□正常

□异常;具体情况:

□是 □否

□否

□是;具体地点:

□是 □否

11

月 日

□正常

□异常;具体情况:

□是 □否

□否

□是;具体地点:

□是 □否

12

月 日

□正常

□异常;具体情况: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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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具体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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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月 日

□正常

□异常;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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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是;具体地点:

□是 □否

14

月 日

□正常

□异常;具体情况:

□是 □否

□否

□是;具体地点:

□是 □否

15

考试当天

□正常

□异常;具体情况:

□是 □否

□否

□是;具体地点:

□是 □否


  注:考生须如实在相应的□内打√,如出现发热、干咳等异常的须如实填写信息情况;自行打印本表并在参加每场考试时提交考点工作人员。
  本人如提供身体健康虚假信息,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考生签名:         承诺日期: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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