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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严厉敦促被执行人自觉申报财产的公告

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严厉敦促被执行人自觉申报财产的公告


  防控疫情,人人有责。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自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是对疫情防控工作和诚信社会建设应当做出的贡献。不履行生效裁判,甚至抗拒执行,挑战的是国家的法律、破坏的是社会公平正义、突破的是社会道德底线,必将受到法律严厉制裁。人民法院必须依法公正高效行使强制执行权,采取各种执行措施,确保胜诉当事人权益的及时有效实现。为确保防控工作与执行工作两手抓双促进,加强民事执行的强制性、规范化,依法惩戒逃避、规避、抗拒执行行为,严厉打击拒不申报、虚假申报财产的被执行人,敦促被执行人自觉申报财产,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实现,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优化外部执行环境,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依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执行改革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特公告如下:

  一、凡是铜仁市辖区两级法院立案执行案件中的被执行人,不论是自然人、法人,还是其他组织,都应当按照《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的要求立即履行义务或者报告财产,不得规避、妨碍、抗拒执行。否则,一律依法制裁。   二、被执行人未按照《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的规定立即履行债务或者报告财产的,或对财产变化情况不主动申报、申报不实、逾期拒不主动就履行能力作出说明的,拒不报告财产又不履行的,一律在《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发出后一个月内采取下列措施:
  1、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全面实施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在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公众媒体和城区大型公共电子屏上进行公布,并张贴相关告示在银行、出入境管理、不动产登记、车辆管理等职能部门和被执行人生活社区等场所。设立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实施联合惩戒,降低其社会信誉,使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一事失信、事事碰壁”。让诚信者走遍天下、失信人寸步难行。
  2、限制出入境,或者责令交出出入境证照、宣布证照作废等。
  3、罚款、拘留。被执行人不如实申报财产,不遵守《限制消费令》的规定,不移交查封、扣押的车辆等动产及不动产权属证照的,一律予以罚款、拘留。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单位为被执行人,可视情形同时对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予以罚款、拘留。对作出了拘留决定而被执行人又下落不明的,提请公安机关协助控制被执行人。
  4、凡是不如实申报财产的被执行人,一律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严格实施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措施。
  5、被执行人拒不报告财产或不如实报告财产、违反《限制消费令》,经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后仍拒不执行,或者具有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虚假诉讼等抗拒执行行为之一的,应当在一个月内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具有公职人员等特定身份的被执行人,应当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主动向人民法院申报其财产状况以及已经发生的变化情况。人民法院对拒不履行财产申报义务的特定身份被执行人,除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外,并将向相关部门通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提出予以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   四、欢迎申请执行人及社会公众积极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线索,踊跃举报违反限制高消费规定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将严格为举报人的身份信息保密,并根据核查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对提供有价值线索的举报人予以奖励。   五、全市法院始终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依法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对规避、拖延、抗拒执行,有能力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用足用好信用惩戒、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
  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19985567212 08565930022
  碧江区人民法院18008566737 08565930032
  万山区人民法院18008569664 08565930095
  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18085602017 08563222397
  松桃苗族自治县法院13648277582 08568062043
  江口县人民法院18008563035 08566621852
  石阡县人民法院15285447216 08567651487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18934463788 08568061839
  思南县人民法院18008567057 08567228635
  德江县人民法院180856160 096627752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18083549478 08568227910
  特此公告
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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