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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实行违法举报受理线上服务的通告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实行违法举报受理线上服务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党委政府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省重大公共突发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自2月3日(正月初十)起,暂停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违法举报受理中心窗口来访接待服务,暂停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活动。
  疫情防控期间,环境违法举报投诉可通过电话、网络、信件等方式。
  1、电话:12345(宁波市政务服务热线);
  2、网络:浙江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http://zjzwfw.gov.cn、“浙里办APP” 或宁波民生e点通http://nb8185.cnnb.com.cn/;
  3、来信:宁波市海曙区柳汀街545号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受理中心,邮编315012。
  暂停受理中心来访接待服务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恢复接待时间将根据我市疫情形势进行调整并另行发布通告。
  特此通告。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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