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工作的通告

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工作的通告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工作的通告》和《国家信访局关于暂停接待群众来访的通知》以及省法院通告,现将有关诉讼事项告知如下:

  一、即日起,我院诉讼服务和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停止接待群众来访,每日领导值班接访和每月15日院领导接访相应暂停,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二、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需要提交申请再审材料、申诉信访或者申请其他诉讼服务事项的,可通过福建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http://ssfw.fjcourt.gov.cn/)或者邮寄方式提交(邮寄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89号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邮政编码:363000),查询咨询事项可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联系办理。
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2月1日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