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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梧州市物业行业2022年元旦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梧州市物业行业2022年元旦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梧建〔2021〕860号)


各县(市)住建局、各城区建设局、市物业管理协会、各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2022年元旦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管理的通告》、《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市物业行业2022年元旦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担当,从严从实抓好常态化防控工作
  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严格落实物业行业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原则,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项目经理岗位责任,加强指导、督促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要求。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高度重视、清醒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的复杂性、艰巨性和常态化防控的长期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始终紧绷常态化疫情防控这根弦,对照要求,认真梳理,查找漏洞,补齐短板,从严从实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按防疫要求加强物业服务区域卫生保洁和消毒消杀工作,特别是电梯、门厅等公共区域消杀工作;加强物业服务区域进出口人员、车辆的防疫管理;充足防疫储备物资;完善疫情防控值班制度和应急预案,确保突发情况下应急处置措施及时开展;主动配合公安、街道、社区居委会和卫生防疫机构等有关部门实施精准防控等工作,一旦发现物业区域有异常情况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二、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举办
  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各类大型活动,严控各类会议活动数量和参会人员规模,能取消的取消,能延期的延期,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原则上人数控制在50人以内,会议活动严格按照自治区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执行。提倡企业员工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   三、严格企业员工出行要求
  物业服务企业要倡导员工就地过节,严格限制员工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非必要不到境外及国内14天内出现本土新冠病例报告省份旅游出行,如确需前往,应按防疫有关要求进行报备及管理。
  合理调整企业放假和复工时间,引导员工错峰返乡返岗,并做好员工离梧期间行程记录。人员较多的企业可要求员工按防控有关要求进行核酸检测。   四、督促企业员工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督促员工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随身携带医用外科口罩或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严格遵守公共场所管控,在公共交通工具、电梯等密闭场所以及人群聚集的室外场所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注意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要用纸巾、毛巾等遮挡口鼻,提倡就餐时使用公勺、公筷。减少人员聚集,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加强通风消毒,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提醒员工谨慎网购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物品,特别是冷链食品。做好自身防护,收拆快递包裹时注意消毒,拆封后及时洗手。   五、持续推进企业员工疫苗接种工作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督促、落实企业员工尽早完成全程接种和加强针接种。   六、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管理规定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督促员工对于疫情信息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在微信群、朋友圈随意转发、扩散未经核实的疫情信息,自觉抵制网络谣言。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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