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互联网+”医保服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 制定机关: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文字号:冀医保字〔2020〕8号
- 公布日期:2020.03.05
- 施行日期:2020.03.05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疫情防控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互联网 +”医保服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冀医保字[2020]8号 2020年3月5日)
附件:国家医保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互联网 +”医保服务的指导意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