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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房地产行业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应接尽接标识活动的通知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房地产行业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应接尽接标识活动的通知
(钦市建房〔2021〕112号)


市房地产业协会、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切实维护好人民健康,进一步动员好、组织好、实施好我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组织开展了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应接尽接标识活动。为掌握我市房地产行业人群新冠疫苗情况及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应接尽接标识发放工作,营造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良好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活动的单位
  市本级房地产开发企业。   二、应接尽接标识活动时间
  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   三、应接尽接标识申领条件
  凡本企业无禁忌症的18岁及以上人员新冠病毒疫苗第一针接种率达90%(接种完成率=已接种人数÷应接尽接人数×100%)以上的,均可以申领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应接尽接标识。   四、应接尽接标识申报办法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2021年8月31日前,提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应接尽接标识申请表》(附件1),《钦州市各单位(行业)已接种人员名册》(附件2)、《钦州市各单位(行业)未接种新冠疫苗人员名册》(附件3)加盖企业公章后将原件送至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科,经我局审核同意后,统一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申请发放应接尽接标识。   五、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登记造册
  企业安排专人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登记造册工作,于8月20日上午12时前填报附件2、附件3,表格加盖企业公章后(盖章扫描版及可编制电子版),非房协会员报送至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科,协会会员报送至钦州市房地产业协会,并于每日下午6时更新报送,协会于次日上午12时前将报送情况反馈至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科。   六、相关要求
  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应接尽接标识活动,是今年下半年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新冠肺炎“乙类甲管”相关规定,精准深入推进疫苗接种工作的重要举措,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实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应接尽接标识张贴在售楼部大门显著位置,接受社会监督。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将就此项工作组织专项督导,对活动开展得好的企业进行表扬;对未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应接尽接标识活动或因疫苗接种组织动员工作不力未能申请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应接尽接标识的企业进行通报批评。我局将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要求,组织检查组不定期对房地产营业场所进行巡查指导,对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不配合做好申报应接尽接标识及登记造册工作的企业将进行通报,并按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记入信用档案。
  不尽事宜,请与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科(A201室)联系,联系人:周群富,联系电话:0777-2862023,邮箱:fck2862023@126.com。钦州市房地产协会联系人:黄霞,联系电话:18076666210,邮箱:qzfx803@163.com
  附件:
  1.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应接尽接标识申请表
  2.钦州市各单位(行业)已接种人员名册
  3.钦州市各单位(行业)未接种新冠疫苗人员名册
  4.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应接尽接标识设计图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19日

  附件2
  钦州市各单位(行业)已接种人员名册
  填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第一剂疫苗接种时间

第二剂疫苗接种时间

备注

      
      
      
      
      
      
      

  填表说明:1.此表由行业单位填写后报行业主管部门。
  附件3
  钦州市各单位(行业)未接种新冠疫苗人员名册
  填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居住地址

所属社区

动员时间

动员后拟接种疫苗时间

备注

 

 

 

 

 

 

 

 

 

 

 

 

 

 

 

 

 

 

 

 

 

 

 

 

 

 

 

 

 

 

 

 

 

 

 

 

 

 

 

 

 

 

 

 

 

 

 

 

 

 

 

 

 

 

 

 

 

 

 

 

 

 

 


  填表说明:1.此表由行业单位填写后报行业主管部门。
  2.未接种人员(包括有禁忌症人员),在备注处备注未接种原因及证明材料(另提供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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