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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防城港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案件受理、开庭等事项安排的通告

防城港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案件受理、开庭等事项安排的通告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充分保障当事人的仲裁权利,根据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市人民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现将有关案件受理、开庭等事宜通告如下:

  一、近期拟到我委来访咨询、办理立案等事项的,建议尽量通过网络、电话的形式进行,需递交相关纸质材料的,尽量改用邮递等方式递交,尽量少来或者不来现场办理。   二、我委将于2月11日起陆续开庭审理案件,请当事人和代理人自觉做好自我防护措施(如戴口罩)并接受工作人员的体温测量、登记管理,近期暂不开放庭审旁听。如当事人、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正在治疗、疑似感染隔离观察的,或者因受疫情影响,交通受限等无法按期到庭参加仲裁的,请及时提出延期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本委经审查后将予以准许。近期如案件受疫情影响需延期办理的,我委将及时予以公告。
  防城港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咨询电话:0770-3232116/3232329/3232115,邮箱:fcgzcy@163.com。
防城港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0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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