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武汉市中小学在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开展在线教学实施方案

武汉市中小学在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开展在线教学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面向全市中小学搭建空中课堂平台(简称空中课堂),借助武汉教育云,为教师和学生建立面对面教学和辅导的虚拟课堂,有效解决学生因疫情无法正常到校上课问题,实现全市中小学在线课程不停学。   二、实施原则
  (一)协同推进。建立全市统筹推进体系和机制,市、区、校联动,行政、教研、电教部门合力实施,教育、企业协同推进。
  (二)分类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区为单位,一区一策;普通高中学校以学校为单位,一校一案。   三、实施途径
  (一)搭建空中课堂平台
  基于武汉教育云搭建全市中小学空中课堂平台,依托云视频互动技术,为全市各中小学师生提供直播授课、互动答疑、点播回看、作业、考试等服务。(责任单位:市教科院、天喻公司,完成时限:1月30日)
  (二)分配下发平台账号
  基于武汉教育云完成全市各区各校账号的批量创建,并分配下发给每位师生,确保师生一人一账号。(责任单位:天喻公司,各区各校,完成时限:1月31日)
  (三)试点运行
  组织高三等毕业年级学生登录空中课堂平台,开展压力测试及试运行。(责任单位:各区教育局、天喻公司,完成时限:1月31日)
  (四)组织教学资源及制定教学要求
  以武汉教育云平台为基础,多途径聚合易用适用的教学资源。组织各学科教研员研讨制定各学段各年级教学内容和进度指导意见,指导授课教师备好课。(责任单位:市教科院、天喻公司,完成时限:1月31日)
  (五)组织师资及安排课程
  各区教育局统筹组织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开展空中课堂教学活动,统筹安排好教学计划和课表;指导区辖各高中学校制定好教学安排,以年级或班级为单位安排好教学计划和课表。(责任单位:各区教育局,完成时限:高三等毕业年级1月31日前,其他年级2月3日前)
  (六)组织培训
  组织全市教师登录空中课堂平台,平台技术团队进行专场培训及在线答疑,提供操作手册及操作微视频,确保每位教师熟练掌握空中课堂平台教学技术;面向学生及家长提供在线专场培训及答疑。(责任单位:教师工作处、继教中心、天喻公司,完成时限:高三等毕业年级1月31日前,其他年级2月7日前)
  (七)课前准备
  各区分别公布空中课堂课程表,各校班主任将空中课堂在线学习通知下发给班级所有学生,指导学生利用空中课堂进行学习。(责任单位:各区各校,完成时限:高三等毕业年级1月31日前,其他年级2月7日前)
  (八)组织实施
  2月1日开始,组织高三等毕业年级开展在线教学,2月10日开始,组织其他年级开展在线教学。全市小学和初中学校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登录武汉教育云空中课堂平台进行在线教学;下午14:00-16:00,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在线直播答疑;16:00-17:30,进行个性化辅导。全市普通高中空中课堂教学活动由各校根据教学计划自行安排。(责任单位:基础教育处、市教科院、教育条件处、各区教育局、各普通高中、天喻公司等企业)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运行保障
  市教育局成立在线教学工作领导小组,徐定斌书记、孟晖局长任组长,夏春胤副局长任副组长,基础教育处、教师工作处、市教科院、教育条件处、天喻公司组成工作专班,负责组织实施。各区教育局建立相应机构和专班,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具体责任人和在线教学联系人,统筹推进在线教学工作。各区实施方案、各普通高中教学安排、各区在线教学责任人及联络人名单于2月1日前集中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二)授课师资保障
  各区教育局统筹辖区义务教育阶段师资,以学科为单位组织骨干教师承担在线教学工作,统筹安排在线集体备课、在线教学、作业答疑和个性化辅导工作。指导区辖普通高中开展好在线教学各项工作。
  (三)资源保障
  充分利用人教数字校园等现有的武汉教育云平台资源,自主开发一批精品课程资源,嵌入一批企业优质资源。
  (四)技术服务保障
  空中课堂开课期间,武汉教育云平台提供全程技术服务保障,以区为单位配备专业运维团队(名单附后),实时监控平台运行情况,及时解答和解决各类技术问题,确保平台安全稳定运行。
市教育局
2020年1月27日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