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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福建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商务发展服务小组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夜间经济发展九条措施的通知

福建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商务发展服务小组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夜间经济发展九条措施的通知


省商务发展服务小组各成员单位,省有关单位:
  《关于进一步促进夜间经济发展九条措施》已经福建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商务发展服务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福建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商务发展服务小组
(福建省商务厅代章)
2020年5月27日

  关于进一步促进夜间经济发展九条措施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要求,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推进服务业企业增产增效,进一步繁荣夜间经济,促进消费,现提出以下措施。
  一、升级商圈消费。鼓励各地主要商圈与文旅娱等深度融合,引进更多国内外著名品牌和商品,实现多业态有机衔接,提升核心商圈聚集度,不断创新夜间经济发展模式,提升夜间购物时尚度和体验度,营造夜间消费氛围。对开展夜间经济成效明显的商圈在省级示范商圈评选时予以优先支持。鼓励美容、温泉、摄影等生活服务业入驻商圈、步行街、居民生活聚集区,提供个性化、便利化、品质化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需求。   二、打造消费地标。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安排专项资金或基金支持步行街改造提升,建立政府支持引导、社会多元参与的步行街改造提升项目投融资机制,提升步行街营商环境和消费环境,对评为省级特色步行街的给予一定资金奖励。鼓励老字号等品牌企业入驻步行街,推动福州三坊七巷、厦门中山路步行街创建全国第二批示范步行街试点,支持福州上下杭步行街和“八闽商埠”建设。   三、便利夜间购物。鼓励百货商场、购物中心、超市、便利店等实体零售商户夜间开展多形式多频次促销活动。增加夜间商品种类,方便社区就近就便消费,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服务圈”。积极引导利用5G技术,打造“互联网+”新零售模式下的无人零售新驿站,并放置于生活小区、商圈、街区等公共区域。   四、繁荣夜间餐饮。支持各地持续开展八闽美食嘉年华活动,举办形式多样、富有特色的夜间美食节、夜间小吃节等活动,做大餐饮市场夜间消费规模。支持开展福建省美食街(城)创建活动,推进中餐、西餐、休闲餐饮等各种餐饮业态均衡发展,打造茶文化一条街、咖啡一条街、酒吧一条街、海鲜大排档、小吃夜市等特色消费场景,培育各具特色的精品餐饮夜市。在人口密集区域,打造一批24小时“深夜食堂”。   五、融合“网红经济”。充分发挥夜间经济传统商品优势,用好直播电商“带货”功能,培育一批网红夜间商品,提振夜间消费。鼓励企业借助网红直播、短视频等新业态,为消费者夜间消费提供精准导购服务,提升消费体验。以各大商圈等为代表,打造一批夜间消暑消费网红点、网红夜间街区、夜间旅游打卡点,带动夜间消费人气和流量,提升线下消费热度。   六、延长经营时间。落实省政府进一步促进消费增长措施,鼓励商场、商圈延时经营,至2020年底,年用电量150万千瓦时以上的商业用户,将21:00至23:00调整为低谷时段。鼓励有条件的便利店24小时营业。完善夜间公共交通等服务保障,增设夜间停车位,鼓励地铁、公交延长运营时间。探索试行适当放宽夜间经济特定时段、特定区域的管制。   七、加强银企合作。在夜间经济体验示范街区开展数字化升级改造,提高移动支付覆盖率,支持云闪付、支付宝、微信、各银行APP等新兴支付方式和金融解决方案发展。鼓励商圈、步行街管理机构和银联、阿里巴巴、腾讯、各商业银行联合开展惠民活动。   八、营造发展氛围。支持夜间经济环境的优化、亮化、美化工程改造提升,指导和推进夜间经济集聚区开展夜间灯光造景,做好街景打造、装饰照明、标识指引等工作,完善夜间经济休闲设施、环卫设施、公共Wifi及5G通讯等配套设施建设,营造良好夜间消费氛围。积极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充分利用融媒体优势,加强对夜间经济的正面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热情。引导餐饮企业做好常态化防控措施,提供消毒测温服务,倡导分餐和使用公勺公筷,让消费者安心进店,放心消费。   九、加大支持力度。各级财政加大推动夜间经济发展的扶持力度,对商圈商业设施改造提升、开展促消费等繁荣夜间经济的相关措施给予支持;对商业主体因延长营业时间增加的水电、人工等费用进行补贴。鼓励银行业机构创新信贷产品,服务夜间消费;鼓励保险机构创新夜间消费相关险种,提高保险服务水平;支持各类投资机构加大对夜间经济商业主体和项目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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