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海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口岸、交通、生活物资保障专班关于疫情防控持续向好形势下进一步抓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公告
- 制定机关: 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 公布日期:2022.08.28
- 施行日期:2022.08.28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卫生综合规定 疫情防控
海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口岸、交通、生活物资保障专班关于疫情防控持续向好形势下进一步抓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公告
各保供企业、商贸领域有关企业:
当前我省新冠肺炎疫情感染者数延续下降态势,各市县正陆续解除静态管理。为进一步巩固向好趋势,请各商贸领域企业,特别是生活物资保供企业,要毫不放松继续抓实抓细疫情防控措施:
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制度,储备有关防疫物资,加强员工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 保持卫生环境整洁,做好经营场所的通风换气,按时对电梯、卫生间等重点区域开展消杀。 把好进出关口,在进出门口设岗安排工作人员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测体温,督促顾客使用地点码、戴口罩,符合规定人员方可进入。
海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口岸、交通、生活物资保障专班
2022年8月28日
2022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