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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工作的通告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工作的通告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及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做到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两不误”,现就疫情防控期间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诉讼服务事项通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我院立案和诉讼服务工作正常进行,为减少人员流动,阻断疫情传播,请诉讼参与人优先使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陕西法院诉讼服务网等方式进行网上立案。   二、对于网上立案不便的当事人,可选择邮寄立案。确需现场申请立案的,可就近选择全国任意一家法院,通过跨域立案系统办理立案手续,我院可接收全国法院发送的跨域立案申请。   三、疫情防控期间,申请诉前调解的案件,请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申请线上调解,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涉外仲裁财产保全的案件,可通过人民法院网网上保全系统提交在线申请和在线核保手续。   四、鉴于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是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期间,如确需到本院诉讼服务窗口现场办理相关诉讼事务,除携带身份证件进行登记外,须全程佩戴医用防护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配合本院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无健康码应用条件的老年人等,可凭有效证件通过人工核验进入。   五、需要开庭但尚未开庭审理的案件,如果审限在一个月内即将届满,由于疫情防控政策,导致当事人无法前来开庭,可申请扣除一个月审限。   六、如果您有相关信访问题需要办理,可在正常工作日期间拨打87658306进行咨询。   七、建议您来我院办理相关业务前,请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咨询相关防疫政策,我们将全力做好服务工作。
  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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