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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宜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邮政快递业恢复运营的通知

宜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邮政快递业恢复运营的通知


各县市区和宜昌高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保障人民生活需要,逐步恢复生产生活物质配送,根据市领导批示精神及《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经批准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宜肺炎防指发〔2020〕8 号)等文件精神,现就邮政快递业恢复运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复工审批。各县市区要简化邮政快递企业复工审核程序。符合复工条件的邮政快递企业填写《宜昌市邮政快递企业复工申请表》,并签订《宜昌市邮政快递企业复工承诺书》,经邮政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即可复工。企业复工后,邮政管理部门要加强行业指导,属地政府要强化属地管控,邮政快递企业承担本企业安全管控及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二、保障车辆通行。各疫情防控卡点对统一喷涂邮政快递企业专用标识的车辆应予放行。其他从事邮政快递的车辆,由邮政管理部门会同交管部门核发专用通行证。各高速公路、国省道干线公路、农村公路不得非法限制邮政快递车辆正常通行,不得随意扣押邮件、快件、车辆及驾押人员。邮政快递企业要严格按照《公共交通工具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落实车辆疫情防控措施。   三、规范人员返岗。宜昌市户籍邮政快递员工,符合上岗要求的应尽快返岗,非宜昌市户籍邮政快递员工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得返岗。跨县市区返岗的邮政快递员工,须由所在单位向工作地县级疫情防控指挥部提出申请(需提供 14 天健康证明),经审核同意后出具通行证明(签章),即可放行。县内返岗的邮政快递员工遵照当地县级疫情防控指挥部规定执行。   四、做好末端投递。居民小区、建制村、办公楼宇应允许快递员进入,通过智能快递箱和定点方式进行投递。未设立快递智能箱的小区,由物业公司开辟特定区域,设置专门场所,实行“无接触式配送”。智能快递箱运营企业负责通过快递柜屏幕信息引导使用者落实防控措施。小区物业部门负责快递智能箱的日常消毒工作。支持本地品牌快递企业与商超、电商联合,为群众配送各类生活物资。   五、加强行业防控。各县市区要保障邮政快递企业测温仪、消毒水、口罩等防控物质。对进入社区(村)的一线配送人员要充分配备口罩、手套等防控用品,以确保配送安全、减少交叉感染。邮政快递企业要严格按照《企事业等集体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做好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
  附件:1.宜昌市邮政快递企业复工条件
  2.宜昌市邮政快递企业复工申请表
  3.宜昌市邮政快递企业复工承诺书
宜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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