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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当前疫情期间加强我市住宅小区室内装饰装修管理的通告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当前疫情期间加强我市住宅小区室内装饰装修管理的通告
(京建发〔2020〕183号)


  经市社区防控组同意,现就当前疫情期间加强我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通告如下:
  一、在住宅小区开展室内装饰装修必须严格执行《关于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调整至二级下社区(村)防控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0号)有关规定。   二、在疫情风险等级降低和中考结束前,确有需要开展室内装饰装修的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在开工前,要征得所在社区和物业管理单位的同意,并采取适当措施降噪降尘或进行无噪音项目施工,避免干扰学生居家学习。   三、在施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需要继续施工的,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要与所在社区和物业管理单位进行协商,在没有相邻业主反对的情况下,需采取适当措施降噪降尘或进行无噪音项目施工。   四、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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