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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成都市物价局关于“非典”疫情平稳后加强价格工作的通知

成都市物价局关于“非典”疫情平稳后加强价格工作的通知
(成价综[2003]153号)


各区(市)县物价局:
  近期,“非典”疫情得到有效控制,防治“非典”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胜利。在这次斗争中,我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经受住了考验,做出了重大贡献。当前,在“非典”疫情平稳后,抓好经济建设,是价格主管部门贯彻落实“两手抓”的重要任务。各区(市)县物价要及时调整工作重点,以“非典”时期的责任感和敏锐性,认真观察和分析当前经济形势,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着力促进和推动经济健康发展,为我市社会经济全面进步再立新功。现将“非典”疫情平稳后加强价格工作的意见通知如下:

  一、结合贯彻《价格监测规定》继续做好价格信息监测工作,并根据不同形势适时调整品种。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进行跟踪,加强预警预报分析,对价格变化和供求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为各级政府提供及时、可靠的价格信息。同时,增强地区间的信息交流,进一步促进价格监测工作的开展。特别要加强农村价格的监测,积极做好“非典”疫情波及到的农村地区的价格监测、监管和调控工作,防止人为涨价和哄抬物价的现象。   二、“非典”对农村经济的发展也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一些地区受“非典”疫情的影响,家禽、蔬菜、水果等销售受阻,加之,随着大量民工返乡,就业形势严峻,都将使农民收入降低,进而制约农民的消费增长,影响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所以,价格主管部门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落实好有关政策,同时继续做好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工作,及时更新内容,加大涉农价格和收费的检查力度,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三、由于“非典”疫情的发生,对一些行业,特别是对第三产业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非典”期间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就对此问题作了调查研究,及时收集、反映“非典”疫情对行业的影响,并提出了许多建议意见。目前,“非典”疫情得到控制,第三产业经济开始复苏,各区(市)县价格主管部门要注意了解“非典”过后这些行业(如餐饮、娱乐、旅游、旅店等)的经营情况。同时,对成为“非典”时期新亮点的医药及用品等行业的生产、销售情况也要进行调查了解,多用数据和事例反映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我局。   四、加强对“非典”期间减免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为将“非典”疫情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从2003年5月1日起,各项减免政策开始执行。为确保各项收费减免政策切实落实到企业,各区(市)价格主管部门近期要对各项减免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不按规定落实减免政策和继续乱收费的,要及时严肃查处,并将查处情况及时上报我局。
  二○○三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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