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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上海科技节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2022年上海科技节疫情防控工作和安全工作的通知

上海科技节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2022年上海科技节疫情防控工作和安全工作的通知
(沪科技节组办〔2022〕2号)


各有关单位:
  2022年上海科技节定于8月20日-26日举办。为切实做好上海科技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和安全工作,确保相关活动安全有序举办,保障公众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健康,现就加强疫情防控工作与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1.本工作方案适用于上海科技节期间各活动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实施和突发性公共事件应对。
  2.在上海科技节期间可能发生的造成较大影响的人员聚集引发交叉感染的聚集性疫情、重大安全事故等引发的人员伤亡事故等。   二、工作原则
  1.预案充分,追溯有源。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相结合,落实本市关于集体类活动的管理要求,根据上海市防控工作部署和疫情动态变化情况,全面统筹落实疫情防控、活动有序开放,全力做好疫情常态化下的防控措施和防控预案,各个环节的防疫工作执行到位,做到追溯有源。
  2.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加大宣传力度,助力疫情防控知识与安全知识普及,细致排查各类突发事件的隐患,完善防疫物资储备,把保障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应急处置的首位。
  3.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在市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坚持“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防控原则,各委办局、各区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和权限,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安全事故等的应急管理和处置。活动主办方切实承担活动的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活动举办所在区应切实落实属地责任;活动举办场所单位落实现场防控责任,活动参与者承担个人防护责任。
  4.快速反应,协同处置。疫情隐患或安全事故发生后,市、区政府和相关活动主办单位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应急处置行动责任制。市级有关部门及时给予支持、协调和配合。   三、应急组织体系
  按照《关于进一步严格我市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管理的通知》(沪肺炎防控办〔2022〕141号)的相关要求,做好活动报批、会前准备、会场管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组织指挥机构。成立上海科技节疫情防控工作与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协调上海科技节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由上海市科委领导任总指挥,上海科技节组委会、活动属地或各活动主办单位相关负责人任指挥部成员,落实现场疫情防控及安全工作及推进各项活动有序进行;
  2.现场指挥机构。活动属地或各活动主办单位成立现场指挥部。由属地区政府领导或活动主办单位领导任总指挥,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各线下活动现场设“现场健康专管员”,按“一活动一方案”的原则,结合活动实际制定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加强演练,确保有效实施。   四、应急预测和预警机制
  1.高度重视大型群众性活动的疫情防控、安全防范工作,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要求,落实疫情防控、安全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利用线上线下等渠道,建立上海科技节人员信息实名登记制度,疫情监测机制,保证追溯有源。
  2.加强事前疫情防控知识与安全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充分预测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主动与疾控中心及公安部门对接,从思想上、物资上、人力上、宣传上做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一线人员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达到应知应会,并具有应急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3.在举办活动之前,组织活动的牵头部门和主办单位开展风险评估,中、高风险区所在街道镇原则上不举办活动,制定相应的疫情防控、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并向职能部门申报、审批。
  4.各级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大型活动的疫情防控、安全保卫工作进行检查,并负责当地大型活动的疫情防控检查和治安管理工作。
  5.各活动主办单位和场地方共同负责落实现场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负责协助公安机关对活动场地进行安全检查,采取必要措施及时消除隐患;公众佩戴口罩入场,根据实际入场人员的密集程度和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及时做好现场调控,建立安全距离,尽量扩大场内的间隔,必要时视情检查有效的核酸检测证明;活动场地应做好必要的消毒工作,活动场所落实每日至少2次清洁消毒,并在公共区域如洗手间、休息区域配备免洗洗手液等消毒物品。加强场所通风换气,按疫情防控要求使用空调、通风设备。
  6.各活动主办单位与场馆方、属地派出所及医院等建立沟通机制,有效落实现场人员实名信息及体温状况报备工作,通过线上线下等多渠道及时做好公告公示工作,严格核定人员容量,加强对现场人员流动的监控;实行门禁安检管控,门禁系统增设测温设备,明确入场须知和流程,确保入场人员持有效证件和随申码有序入场;配备预警系统和广播设备,预留公安、消防、救护和人员疏散的场地和通道;确保安全工作人员的数量,明确其任务分配和标识;在售票处、出入口和主要通道设专人负责疏导工作。
  7.各活动主办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LED屏、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媒介的内容管控,落实主体责任制,明确专人管理,按照国家对网络直播、图文传播的要求开展宣传活动。   五、应急响应程序
  1.先期处置。突发事件发生时,按照属地为主的原则,主要依靠活动的主办单位和事发地的应急处置力量。发现疑似感染者,将人安置于现场临时隔离点后,应第一时间与所在区疾控部门进行联系,报告疑似感染者基本信息,等待疾控部门到现场处置。
  2.信息报送与处理。事故发生后,活动主办单位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同时迅速向上级部门报告基本情况和先期处置情况,以及请求事项,全力控制事态扩大,严防次生事故发生。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活动主办单位,活动规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事故造成伤亡状况,事故的影响范围,事故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现场指挥部应及时跟踪事态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事态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有可能超出自身的控制能力,应立即向上级部门发出请求,由上级应急指挥部协助调配其他应急资源参与处置工作。
  3.现场救援。疫情防控风险和重大事故发生后,指挥部主要领导要立即指挥启动实施疫情防控和安全应急救援预案,采取紧急措施。现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负责人要按照现场总指挥的要求,实施疫情防控和应急救援工作。
  4.扩大应急。预计将要发生或已经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依据事件等级,由上级部门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
  5.善后处理。主办单位、事发地区政府或相关部门积极稳妥做好善后处理工作。重大事故由市政府派出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对事故原因、性质、影响、责任和经验教训等问题进行综合调查评估。   六、疫情防控指导原则
  1.加强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做好活动前14天和活动期间健康监测、每日报告体温和健康状况,活动主办方切实落实发热“零报告”制度。对室内举办的重要活动相关服务保障等所有工作人员、重点人员原则上要求提供24小时内(以出具报告时间为准)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活动相关服务保障等工作人员和参加活动人员原则上均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参加人员需配合测量体温且无异常(低于37.3℃),方可进入活动现场。
  2.持续关注,动态调整。持续关注疫情发展形势,动态调整疫情防控措施。各主办单位要根据本市防控要求,切实做好参与活动人员的排查工作。如下情形者,不得参加:(1)会前10天内有境外旅居史、会前7天内有国内高中风险区、国内涉疫县级地区(市、区、旗、街镇等)、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等旅居史。(2)判定为新冠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或密接的密接者,尚未解除相应管理措施的等。
  3.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根据“谁主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从思想上和行动上高度重视各项活动的疫情防控工作。各活动主办方切实承担活动的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并按照规范流程向属地防控办报批。主动与属地疾控中心对接,请求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与支持。活动举办所在区应切实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对活动疫情防控工作的现场指导工作。
  4.加强冷链食品安全意识。上海科技节期间所有涉进口冷链食品的活动,应严格落实国务院和上海市关于防范新冠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的有关要求,执行防控措施。   七、现场应急处置指导原则
  1.防范人群拥堵。安排专人负责及时收集和控制参加活动的人员进出数据,坚决保证重要通道随时通畅;安排专人负责车辆进出管理,如有紧急情况,应及时指引疏散人员;安排专人把守各要道口,防止活动人员原地返回造成进出人员汇流;做到防止人行通道堵塞,并及时疏导参加其他场所活动的人员到达指定场所活动;活动举办中如发现参与人数大大超过场地负荷数,应及时采取限流措施,确保安全并及时安抚等待观众的情绪,避免发生骚乱等问题;活动结束散场时,各要道口安全值班人员要主动指挥参加活动的人员按规定路线离开。
  2.火灾现场抢救情况。现场配备相关专职安全员,火灾发生后应立即疏散人群并拨打119;立即切断电源,打开应急灯。立即用所有配置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保护现场秩序,防止有人乘机捣乱和偷抢物资,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派出人员接应消防车;抢救工作结速后,认真清理现场,统计损失,如实写出灾情报告材料,及时向有关部门做出报告,做好善后工作。
  3.财物丢失情况。接到观众或参加活动人员物品丢失、被盗报案的工作人员应及时向活动现场相关保卫部门报告,立即派相关负责人员到场了解情况,询问丢失或被盗物品的类别特征、放置地点、物品价值、发现时间、是否有嫌疑人等,并视实际情况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4.老人或儿童走失情况。一旦接到观众反应老人或儿童走失的情况,需第一时间了解走失人员的性别、年龄、穿着、走失地点等并及时通报各点工作人员组织寻找并保持联系,并通过广播反复播报寻人启事。   八、工作要求
  1.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快速高效,随时服从调遣,坚决完成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任务。
  2.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安全工作部门,应急指挥部的工作人员,都必须支持、配合疫情防控、事故救援,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3.事故发生后要根据事件等级及时向上级指挥部如实报告。
  4.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和场地治安部门,以最快的速度投入到疫情防控、应急救援工作中,使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上海科技节组委会办公室
  2022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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