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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预案

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预案
(2020年1月28日)


  “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定,从1月25日18时启动重大突出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确保中院干警人身安全和疫情防控,经中院领导决定,特制定全市法院《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预案》:

  01.成立疫情防控领导组。中院党组书记赵斌为领导组组长,党组成员、副院长侯曙亮为副组长,班子成员为领导组成员。下设疫情防控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侯曙亮兼任。防控办公室设在中院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中院办公室、政治部、研究室、法警支队负责人组成。   02.法警和门卫保安要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疫情检查,未经安检和防疫检查“两检”不得进入中院大院。本院人员车辆未经大门外车辆消毒,不得进入大院。   03.全院干警进入办公大楼必须配带口罩,经过“两检”方可进入大楼。凡在外地过节的干警,必须做好自身的防护工作。各庭室负责人,每日下午17时前要向防控办公室报告。   04.凡是出庭诉讼的当事人、律师和旁听人员,必须配带口罩,经“两检”后,方可进入诉讼区。已通知开庭的承办法官,要按要求通知诉讼参与人,凡10人以上群体诉讼案件暂不通知开庭。   05.保洁人员每天早上班前和晚下班后,要对大楼进行全方位消毒(使用84消毒液)。   06.基层法院都要成立疫情防控领导组和办公室,切实做好本院的疫情防护工作。每日下午17时由专人向中院防控办公室报告。
  中院联系人:办公室副主任 袁明
  联系电话:办公电话:2620158
  手机:13703599511
  小号:
  68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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