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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中共阜阳市委教育工委、阜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中共阜阳市委教育工委、阜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和防控工作需要,我省已启动安徽省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做好当前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确保师生身体健康,现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地各校严格执行。

  一、各地各校不得擅自开学,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寒假期间让学生集中在校生活学习(包括高三毕业班)。具体开学事宜,市教育局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下文通知。   二、各地各校要按照统一要求,密切关注校外培训机构,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督和管理,严禁在近期开展各种形式的集中培训。   三、各地各校在寒假期间,要进一步加强学校来访人员登记管理,严禁无关人员随意进入校园逗留。要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管理,严禁无关人员随意出入学生宿舍,严禁将学生宿舍外借给其他外来人员。   四、各地各校要积极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宣传工作。要通过家长群、学生群、教职工群普及宣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主要症状、传播途径、基本防控知识、消毒隔离等基本防控措施,提高广大学生、家长、教职员工的重视程度和警觉意识。引导学生及家长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去校外培训机构参加集中培训学习。
中共阜阳市委教育工委
阜阳市教育局
2020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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