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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全民动员参与企业复工方案的通知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全民动员参与企业复工方案的通知
(嘉政办发〔2020〕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嘉兴市全民动员参与企业复工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9日

  附件
嘉兴市全民动员参与企业复工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序保障复工、恢复经济运行”的要求,全民动员、自力更生,让全市有劳动能力的人更多参与到复工大潮当中,切实缓解符合条件的复工企业用工困难,特制定本方案。
  一、动员对象
  所有春节期间未离开嘉兴且14天内无流行病学史的健康人员,重点是以下几类人员:
  (一)所在企业尚未开工的企业员工;
  (二)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
  (三)各级国有企业干部职工;
  (四)大学生、职业技术院校学生;
  (五)有工作能力的退休人员;
  (六)城乡自由职业者。   二、参与形式
  鼓励上述各类人员以临时工、实习生或志愿者的名义,通过“共享员工”“弹性员工”和远程工、钟点工等多种形式参与企业复工。   三、组织方式
  (一)以县(市、区)为单位,根据市级有关部门印发的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规定,按照本地企业复工计划安排,排摸企业短期用工需求,列出具体的企业名称、地址和岗位要求清单,由市经信部门会同人力社保部门汇总。
  (二)市、县两级分别通过企业服务平台、人力资源网对外发布岗位信息,并公布企业联系方式。
  (三)参与对象直接向企业报名,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干部职工经单位同意后向企业报名。
  (四)企业对报名人员按照复工规定进行审核,确定用工的由企业通知其办理相关手续。   四、保障措施
  (一)用工企业应按照疫情防控及岗位要求,提供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后勤保障。
  (二)用工企业应对所用人员提供必要的岗前培训。
  (三)用工企业应按照相关劳动法律法规支付劳动报酬。
  (四)对以在校学生身份参与的人员,用工企业要充分考虑返校因素及学生特点,科学合理安排用工。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在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把动员全民参与企业复工与“深化三服务、助推开门红”活动相结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组建专班加以推进,确保企业复工有序、有力、有效进行,真正做到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两不误、两促进”。
  (二)强化服务保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为参与企业复工的人员提供跨区域通行等必要保障,并按规定为以志愿者、实习生身份参与的人员购买相关保险。驻企联络员、金融指导员要积极发挥作用,指导企业组织好复工,帮助参与复工人员协调解决生产生活中碰到的困难问题。
  (三)形成各方合力。经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复工的指导服务。人力社保部门要引导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积极参与企业复工用工对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要发挥自身优势,广泛动员工人、志愿者、团员青年投身企业复工。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积极鼓励和支持本单位干部职工参与企业复工,并为其提供相关便利条件。新闻媒体要加强宣传引导,形成关注实体、重视实业、崇尚劳动、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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