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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卫生健康委、科学城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委在川医疗机构,委(局)直属医疗机构:
  现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落实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坚持不懈长抓感染防控各项工作
  随着疫情防控工作的深入开展,全省疫情防控形势呈现持续向好态势,但全球疫情扩散蔓延趋势和复工复产复学已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新的挑战。各地各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复杂性和严峻性,务必保持高度警惕,慎终如始,把院感防控工作作为疫情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以及恢复日常医疗秩序的前提和基础,坚持不懈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院感防控工作。   二、持之以恒切实加强重点环节保障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建立完善院感防控工作人、财、物等投入保障机制,加强院感防控专兼职人员配备力度,积极组织开展院感防控知识全员培训和知识更新培训,规范重点部门流程布局,配备必要设施设备,加大互联网诊疗服务推广力度,确保医务人员严格落实标准预防和根据诊疗操作风险等级实施的额外预防,做好医务人员轮休轮班等工作,落实关怀关爱医务人员措施。   三、防微杜渐避免院内感染事件发生
  各地各医疗机构应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针对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的监督排查,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台账,限期整改,销号管理,查漏补缺,确保各项院感防控措施落地落实。加强院内工作人员和就诊患者的健康监测和急诊患者、血液透析患者、肿瘤放疗化疗患者等重点人群的感染监测,分区分级做好患者收入院管理和住院患者管理,严格落实环境消毒、空气消毒、隔离防护、手卫生、废弃物管理等感染防控各项要求,尽最大可能减少院内交叉感染风险,杜绝院内交叉感染事件发生。
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14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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