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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作物种子种苗和种畜禽保障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作物种子种苗和种畜禽保障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黔农发电[2020]6号)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贵安新区农水局:
  当前我省正处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关键时期,同时也是春耕备耕关键时期。受疫情影响,各地供种受阻。为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和脱贫攻坚任务的圆满完成,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春耕备耕供种保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协调,确保物流顺畅
  各地要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确保“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正常流通秩序的紧急通知》(农办牧〔2020〕7 号)精神,积极协调当地交通、公安等部门,确保农作物种子种苗和种畜禽正常流通,尤其是要确保企业销售的种子种苗和种畜禽顺利调运至乡镇、村零售点,确保农户就近购种。   二、强化疫情防控,有序复工复产
  各地要落实2月9日省政府召开的复工复产视频会议精神,加强对辖区内种子(苗)、种畜禽生产经营企业的防疫工作指导,做到“四个到位”“六个必须”,积极协助联系防疫所需物资器械,支持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督促企业落实复工人员安全防护措施,抓紧开展农作物种子加工包装和种苗培育,确保种子、种苗货源充足。要支持种畜禽生产经营企业恢复生产,帮助企业配足饲料、疫苗兽药等物资,督促做好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保证用种需要和用种安全。   三、创新供种方式,保障种子供给
  各地要根据当地疫情发生程度和农作物播种时间,采取不同措施组织种子供给。防控任务不重的地区要协调有关部门允许种子销售门店在做好防疫措施的情况下开门营业,农户在做好防疫措施的情况下购种, 避免播种期扎堆购买、哄抢种子等不利于疫情防控情况发生。防疫任务重、农民购种困难的地区,要引导企业创新供种方式,鼓励农民电话订购企业定点配送或集中配送等方式销售种子。充分发挥乡镇农技站(中心)、社会化服务组织作用,以村社为单位统一购种、送种,或采取统一购种育苗等。各地要坚决制止开展种子促销会、推介会等活动。   四、加强生产指导,确保种子质量
  各地要加强食用菌菌种、油菜、十字花科蔬菜、中药材等种子生产基地技术指导,采取专家网络远程指导、依托当地技术力量现场指导等方式指导农户开展去杂去劣,确保种子质量。水稻、高粱、马铃薯、百香果、中药材等种子生产基地所在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及时指导企业和农户搞好制种物资准备和培训等准备工作,疫情防控达标后,立即恢复生产。   五、强化市场监管,打击违法行为
  各地要按照《种子法》《畜牧法》《贵州省农作物种子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种子市场监管,认真搞好市场检查和质量抽检,严厉打击销售假劣种子坑农害农的不法行为。充分利用微信、qq、电话等通信工具,培训、督促和指导种子销售商开展种子备案。同时,要联合相关部门打击哄抬种子价格行为。要加强承担国家和省级救灾备种子储备任务企业的监督,确保储备种子质量和数量。   六、强化信息调度,掌握供需动态
  各地要及时调度疫情对当地种子加工、运输和销售的影响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分析研判供需形势,要主动对接农作物、畜禽供种企业,及时掌握供需信息,特别要加强对深度贫困地区种子种苗、种畜禽需求调度,加大协调力度,保障产业发展用种需要。为全力保障春耕生产用种,我厅成立种子调配应急工作小组,统一收集各地种子种苗、种畜禽需求信息,做好种子种苗、种畜禽调剂。
  具体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农作物种子种苗:省种子管理站 冯世义 13809478907
  雷 昊 13984166188
  种畜禽:省农业农村厅种业管理处 余廷海 13595117226
  朱丽莉 18108505021
  2020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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