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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转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坚决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通知》的通知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转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坚决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通知》的通知
(川农函[2020]79号)


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工作部署,现将《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坚决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通知》转发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具体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执行。
  一、增强责任担当,抓紧安排部署
  当前,正值全国上下全力以赴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关键时期,保障农产品充足和安全供给,对于增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信心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在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决不能放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决不能因市场急需而忽视质量安全,决不能在关键时期给疫情防控大局添堵添乱。要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政治担当,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强化组织领导;要拓宽监管模式,坚决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抓实抓细。   二、压实监管责任,严防风险隐患
  一要强化督导检查。各地要加强对生产主体,特别是疫情防控期间“菜蓝子”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督查私屠滥宰、滥用农业投入品、不落实安全间隔期(休药期)制度等违法违规行为。二要严打假劣农资。各地要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对农资供应的影响,积极引导农民从正规渠道订购农资。要针对种子、肥料、农药等农资产品,积极谋划农资打假专项治理,严防假劣农资坑农害农,切实保障农资质量。三要加强质量监测。我厅将一季度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初检结果和复检样品报送时间暂时调整为4月1日,并将视情况调整抽检方式。各地在加强疫情防控的同时,就近组织开展本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确保监测不断档,对检测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坚决一查到底,依法严肃处理,坚决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四要加快实施合格证制度。遂宁市第一张合格证助力爱心蔬菜驰援武汉,在这次疫情防控蔬菜保供保质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各地要借鉴遂宁市的做法,做到疫情防控和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相结合,通过微信、电话、网络等方式积极宣传推行合格证制度,鼓励蔬菜、水果、畜水产品等“菜篮子”产品随车附证上市。特别是对湖北等重点地区“菜篮子”产品的调运,要从源头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检测机构在按要求出具检测报告时要指导生产者开具合格证。五要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和有效供给。积极配合做好“菜篮子”产品生产保供,指导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主体和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加快恢复生产。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加强对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生产主体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对需办理续展的绿色食品企业、基地和检测机构,证书有效期顺延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   三、强化宣传引导,严格应急值守
  农业农村部组织专家制作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操作指南》,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采取微信、电视、网络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指南内容,让每一位生产经营者都能够按指南要求组织生产,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农业稳产保供贡献力量。各地要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监控,科学研判信息,确保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特别是对一些不实的、恶意炒作的报道,要主动应对。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强化应急值守,严格执行值班制度,落实到人并保持通讯畅通,一旦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要按照《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上报、快速响应、妥善处置,坚决防止事态蔓延和扩大,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生产和流通秩序稳定。
  如有任何疑问,请与厅农产品质量监管与品牌培育处(中心)联系。
  联系人:马勇,028-85505821,13808200326@qq.com。
  附件: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坚决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通知(略)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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