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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第一批农村产业革命食用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第一批农村产业革命食用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黔财农〔2020〕21号)


有关市(州)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有关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按照《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度省级部门预算指标的通知》(黔财预〔2020〕1号),为继续推进2019年立项的食用菌农银企产业共同体创新,促进9个深度贫困县和3个剩余贫困人口超1万人的县(区)食用菌经营主体全面复工复产,经研究,现将2020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第一批农村产业革命食用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5800万元下达你们(详见附件1),请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为保证资金到账的及时性和可调度性,省财政厅直接对省直管县办理资金调度,非省直管县资金调度由市(州)据此文件办理,不需转发本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4300万元主要支持达到2019年度绩效要求的食用菌农银企产业共同体创新项目,用于项目实施国有企业资本金。1500万元主要用于促进9个深度贫困县和3个剩余贫困人口超1万人的县(区)食用菌经营主体全面复工复产,恢复正常生产秩序,对2月底前全面实现复工复产的经营主体以每棒0.022元的标准补助,确保在打赢疫情阻击战和脱贫攻坚战中发挥重要作用。各地要严格按照《贵州省食用菌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黔财农〔2019〕140号)规定管理使用资金,加强资金监管,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加强痕迹管理,做好财务资料、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公开公示。属于政府采购或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按政府采购管理和政府购买服务的规定和程序办理。   二、各市(州)、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项目的监督管理,按照“归口管理、分级实施”原则,项目承担单位,县农业农村部门要认真开展辖区内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并于11月20日前将绩效评价报省农村产业革命食用菌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厅),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及电话
  省财政厅农业处:杨 韫 0851-86893542
  省农村产业革命食用菌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冯文武 0851-85283634
  省农业农村厅计划财务处:关 立 0851-85281757
附件:1.2020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第一批农村产业革命食用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情况表
  2.2020年省级农业产业发展(第一批农村产业革命食用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3.2020年省级农业产业发展(第一批农村产业革命食用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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