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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湖北证监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调整上市辅导工作方式的通知

湖北证监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调整上市辅导工作方式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湖北省疫情防控要求同时保证上市辅导监管工作的持续正常开展,我局决定在疫情防控期间以非现场方式开展相关上市辅导监管工作,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总体要求。拟上市公司的辅导流程及规范要求仍需遵守《湖北证监局拟上市公司辅导工作监管指引》的相关规定,疫情防控期间积极支持中介机构优化尽职调查方法来履职尽责,尽量降低疫情对企业上市进程的影响。企业及中介机构采取电话及线上方式与我局监管人员沟通,邮箱及具体联系电话见后。   二、辅导登记。辅导备案登记材料变更为线上方式提交。辅导机构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辅导备案申请,我局受理人员对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备案材料齐备后,以邮件回复方式确认签收及备案日期,《辅导登记申请表》纸质盖章版待情况允许再另行通知提交。我局受理企业辅导登记后,不再进行现场约见谈话,以远程视频会议方式向企业董事长、董秘、财务总监及辅导项目中介机构负责人告知监管要求。   三、辅导过程。疫情防控期间,保荐人通过邮件向我局报送辅导工作报告电子版,并采用电话或线上方式向我局报告辅导工作开展情况。如遇到特殊情况需延期报送辅导工作报告的,保荐人需提前告知我局监管人员。   四、辅导考试。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现场考试,我局将通过线上考试、非现场抽查、视频问答等非现场方式替代进行。   五、辅导验收。疫情防控期间确需进行辅导验收的,我局将通过非现场方式完成,包括但不限于获取辅导机构电子工作底稿,相关中介机构人员接受线上问询,以视频查看方式抽查部分重要工作底稿等。
  我局上市辅导工作邮箱及联系人电话:
  信息调研处,刘妍捷,邮箱:liu_yj@csrc.gov.cn,电话:18602714980
湖北证监局
2020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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