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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2018修订)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
(洪府厅发〔2018〕3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经市政府2018年2月9日第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修订后的《南昌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03年6月5日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南昌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应急预案》(洪府厅发〔2003〕50号)同时废止。
  2018年3月5日

  附件:南昌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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