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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陕西省林业局、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中共陕西省委政法委员会等关于深入推进打击整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林业局、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中共陕西省委政法委员会、陕西省公安厅、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推进打击整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陕林护发〔2020〕27号)


各市委宣传部、政法委,各设区市、韩城市林业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有关部门:
  2019年以来,全省上下坚持“打、防、管、控”并举,打击整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取得显著成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现就深入推进打击整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
  (一)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到了最吃紧的关键阶段,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和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充分认识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巩固打击整治成果,维护生态安全,从源头上控制重大公共卫生风险,切断相关病毒传播源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依法严厉打击   (二)以严厉打击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严厉打击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严厉打击非法制售猎捕工具,严厉打击使用违禁猎捕工具和方法在禁猎(渔)期(区)猎捕、杀害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为重点,全面深挖彻查,开展破案攻坚,堵源头、打流通、控消费,力争再查处一批大要案件,再摧毁一批犯罪团伙,再整治一批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保持强大震慑,坚决斩断“野味产业”黑色链条。   (三)加强网上巡查,及时收集掌握涉及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的情报线索,实现网上网下同步打击。   (四)加强行刑衔接,建立健全涉及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案件移交、检验鉴定绿色通道、沟通会商等工作机制,统一法律适用和证据认定标准,确保案件打得掉、诉得出、判得了。
  三、强化预防举措   (五)加强野外巡护监测,重点在秦岭、巴山、桥山和黄龙山林区等野生动物栖息地开展拉网式清山查套,彻底清除非法猎捕工具。冬春季节,重点对黄河、渭河、汉江、丹江、无定河和红碱淖等候鸟迁徙通道开展巡护监测,严查违法猎捕行为,确保候鸟等野生动物栖息地安全。   (六)开展野生动物人工繁育清理整顿,坚决取缔无证和超范围饲养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场所、圈舍、卫生、防疫等不符合条件的限期整改。疫情防控期间,各地饲养繁育野生动物场所实施隔离,严禁野生动物对外扩散和转运贩卖;农(集)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电商平台等经营场所,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   (七)加强野外野生动物疫病监测工作,发现异常死亡情况,必须取样检测,查明死亡原因,严格按相关规范做好无害化处理,严防病毒传染。   (八)充分发挥生态护林员等一线工作人员在野生动物保护、有害生物防治、生态风险防范中的重要作用,加大巡护巡查力度,及时发现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行为。   (九)继续加快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在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实现视频监控和电子围栏全覆盖,充分发挥技防优势,排查筛选涉案线索,综合运用人防物防技防手段,不断提高防控效能。
  四、从严从紧管控   (十)加强对农(集)贸市场、药材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电商平台等经营场所的检查,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贸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利用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不得以食用或者生产、经营食品为目的,猎捕、出售、购买、运输、携带、寄递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任何生产、经营加工企业或者个人都不得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名称、别称、图案等制作招牌、菜谱招揽、诱导顾客,坚决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   (十一)加强重点区域巡护管控,对进入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重点分布区的人员和车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登记和检查。疫情防控期间,暂停自然保护地和动植物园对外开放,防止与野生动物近距离接触。   (十二)加大对公路、车站、口岸等运输枢纽及出入境货物、包裹的检查力度,严查非法贩运,切断非法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的渠道。   (十三)严格审批因科学研究、种群调控、疫源疫病监测、人工繁育、公众展示展演、文物保护或者其他特殊情况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政许可申请。   (十四)不得随意放生野生动物至野外环境,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五、加强宣传教育   (十五)加强普法教育和科普宣传,通过张贴通告、悬挂横幅、乡村大喇叭、发放宣传资料等行之有效的方式,“报、台、网、端、微”齐发力,开辟专栏,刊播公益广告,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宣传矩阵,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饮食习惯,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争当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践行者。   (十六)加大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大力宣传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法律后果,大力宣传食用野生动物的健康风险,增强经营者法律意识和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引导全体公民摒弃陈规陋习,增强知法守法意识,自觉拒食“野味”。   (十七)坚持走群众路线,引导全体公民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生态资源,织密织牢群防群治网络,坚决打赢保护野生动物的人民战争。   (十八)密切关注网络舆情,依法及时查处危害野生动物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的有害信息,落实好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要求,严防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六、建立长效机制   (十九)牢固树立打击整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只能加强、不能松劲的思想,总结推广我省在专项行动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完善教育与处罚相结合、预防和打击相结合、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坚持打好持久战。加快推进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和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有关立法工作,坚决斩断伸向野生动物的黑手。   (二十)严格落实责任,强化属地管理,建立健全打击整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联席会议制度,完善省、市、县、镇、村“五级”保护责任制,充分发挥联防联控优势。各级工作专班继续发挥好牵头抓总、综合协调作用,全面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十一)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制度,向社会公布举报方式,畅通举报渠道,鼓励广大群众举报违法犯罪线索,营造共建共享共治的良好氛围。   (二十二)将打击整治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评体系,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在深入推进打击整治工作和疫情防控中,要坚决防止形式主义,避免增加基层负担。
陕西省林业局
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
中共陕西省委政法委员会
陕西省公安厅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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