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通知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通知
(漯政办[2008]2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机制,预防和减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07〕67号)和《漯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漯政〔2007〕3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应急预案的指导思想
  应急预案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二、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
  应急预案是政府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指挥协调相关应急物资和应急行动的整体计划及程序规范,解决突发公共事件事前、事发、事后各个阶段,由谁来做、怎样做、何时做,以及用什么资源来做的行为规划。各级各部门编制的各项应急预案内容不仅要包括各项应急工作的组织体系、机构设置、人员分工,还要包括预警机制、信息发布、应急保障等内容。其中应急保障主要包括人力保障、财力保障、物资保障、基本生活保障、医疗卫生保障、交通运输保障、治安维护、气象保障、装备保障、通信保障等内容。   三、应急预案的分类与责任分工
  应急预案按职能范围主要分为: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单项应急预案、重点企(事)业应急预案五种。按预案的属性可分为自然灾害类、事故灾难类、公共卫生事件类和社会安全事件类。
  (一)总体应急预案。总体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其主要功能是为同级党委、政府处置各类重大突发事件和公共危机提供工作方案和规程,为各专项应急预案和下一级预案的制定实施提供规范。
  (二)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在总体应急预案的指导下,处理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的具体方案。由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其他相关部门配合(责任分工见附件1)。
  (三)部门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是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同级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预案,由有关部门负责制定(责任分工见附件2)。
  (四)单项应急预案。单项应急预案是为保证较大规模的集会、节会、庆典、会展等活动安全而制定的应急预案。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组织承办单位负责制定。
  (五)重点企(事)业应急预案。重点企(事)业单位为预防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依据同级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本企(事)业单位实际而制定的应急预案。由各企(事)业单位负责制定。   四、应急预案编修的基本程序
  (一)预案选项确立
  1.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
  2.本省地方性法规、规章依据;
  3.现实基础与历史经验教训;
  4.政府及部门领导决策层意见;
  5.专家及社会公众意见。
  (二)预案编修成文
  1.预案承办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起草工作;
  2.开展广泛地调查研究,征求有关专家意见;
  3.完成预案初稿;
  4.征求协办单位意见;
  5.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定稿。
  (三)预案评审
  1.总体预案
  市应急办形成编制说明并组织评审,由市应急委和专家组成员参加评审。
  2.专项预案
  承办单位形成编制说明并组织评审,由市应急办和专家组成员参加评审。
  3.部门预案
  承办单位形成编制说明并组织评审,由承办单位分管领导和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评审。
  (四)预案决策与发布实施
  1.总体预案
  市应急办根据评审意见及征求有关方面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由市政府发布实施。
  2.专项预案
  承办单位根据评审意见对预案进行修订完善,报市政府办公室运转,由市政府发布实施。
  3.部门预案
  承办单位根据评审意见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发布实施,并报市应急办备案。   五、编修应急预案的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
  各级各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其列入当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指派专职人员负责(一名分管领导,一名具体负责干部),并将人员名单和联络方式以传真或书面形式报市应急办。
  (二)明确内容,强化分工
  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要以《漯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为依据,分级、分部门和分块开展工作。对照专项、部门预案的构成(见附件1、2),已制定印发的预案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完善,没有制定预案的,要抓紧制定,2008年10月底前完成预案编制工作。尽快建立健全纵向到边、横向到底、相互衔接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三)确保质量,把握进度
  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一定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在正确理解和准确把握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应急预案编制的总体框架、指导原则和基本要求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注重总结和汲取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经验教训,积极借鉴省内外的成功做法,遵循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发展的规律,对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提出应对处置方案,制定具有较强针对性和预见性的预防措施,努力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确保预案编制质量。
  (四)各县区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
  各县区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工作由各县区政府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并认真做好统计备案工作,统一汇总上报市应急办(联系人:赵永强,电话:3113877,Email:lhyjb83955505@sina.com)。
  附件:1.漯河市专项应急预案及编制单位构成
  2.漯河市部门应急预案及编制单位构成
  二○○八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1
漯河市专项应急预案及编制单位构成
  一、自然灾害类
  1.漯河市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市民政局)
  2.漯河市抗旱减灾应急预案(市水利局)
  3.漯河市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市水利局)
  4.漯河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控制应急预案(市林业园艺局)
  5.漯河市森林防火抢险应急预案(市林业园艺局)
  6.漯河市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市农业局)
  7.漯河市地震应急预案▲(市地震办)
  8.漯河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市国土资源局)
  9.漯河市突发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市气象局)   二、事故灾难类
  1.漯河市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市安监局)
  2.漯河市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市公安局)
  3.漯河市重特大铁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漯河火车站)
  4.漯河市电网大面积停电及电网事故处理应急预案▲(漯河供电公司)
  5.漯河市人防工程突发灾难事故应急预案(市人防办)
  6.漯河市处置危险化学品灾难事故应急预案▲(市安监局)
  7.漯河市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市环保局)
  8.漯河市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9.漯河市火灾事故救援应急预案▲(市消防支队)
  10.漯河市重大燃气泄露、爆炸事故应急预案(市建委)   三、公共卫生事件类
  1.漯河市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应急预案▲(市畜牧局)
  2.漯河市洪涝灾害救灾防病应急预案▲(市卫生局)
  3.漯河市重特大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市卫生局)
  4.漯河市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市药监局)
  5.漯河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市畜牧局)
  6.漯河市铁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应急预案(漯河火车站)
  7.漯河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市卫生局)
  8.漯河市防汛医疗救治工作应急预案(市卫生局)   四、社会安全事件类
  1.漯河市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市政府应急办)
  2.漯河市妥善处置突发性群体事件应急预案▲(市公安局)
  3.漯河市民族宗教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市民族宗教局)
  4.漯河市金融机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漯河银监分局、人行漯河市中心支行)
  5.漯河市处置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市教育局)
  6.漯河市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市外办)
  7.漯河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市商务局)
  8.漯河市粮食供给应急预案(市粮食局)
  9.漯河市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市旅游局)
  10.漯河市劳动保障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1.漯河市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预案▲(市信访局)
  12.漯河市处置突发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市公安局)
  13.漯河市维护党政机关正常工作秩序应急预案▲(市公安局)
  14.漯河市防空袭应急预案(市人防办)
  15.漯河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市环保局)
  16.漯河市司法局监狱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市司法局)
  17.人行漯河市中心支行发行库暨发行基金调运和供应危机应急预案▲(人行漯河市中心支行)
  (注:带▲号的为已编制预案)
  附件2
漯河市部门应急预案及编制单位构成
  一、交通系统:市交通局负责制定本部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负责督导市公路局、市运管处、市长途汽车站等单位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和备案工作。   二、通讯系统:市无线电管理处、网通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负责制定本单位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三、公安系统:市公安局负责制定本部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负责督导消防支队、交警大队、各派出所、看守所等单位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和备案工作。   四、卫生系统:市卫生局负责制定本部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负责督导市中心血站、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市属各医院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和备案工作。   五、城建系统:市建委负责制定本部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负责监督下属各单位及市公交公司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备案工作。   六、电力系统:漯河供电公司负责制定本单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负责督导各供电所、各变电站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和备案工作。   七、石油系统:中国石油、中石化公司漯河分公司负责制定本单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负责督导下属单位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和备案工作。   八、教育系统:市教育局负责制定本部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负责督导市属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和备案工作。   九、农业系统:市农业局、农机局、市畜牧局分别负责制定本部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负责督导下属各单位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和备案工作。   十、金融系统:人行漯河市中心支行负责制定本部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负责指导市中行、工行、建行、农行、农发行、城信社、农信社、人险公司、财险公司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和备案工作。   十一、军分区:负责制定本部门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负责督导各人武部、预备役部队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和备案工作。   十二、市工商系统:市工商局、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分别负责制定本部门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负责督导市区各市场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和备案工作。   十三、重点企业:市发改委负责督导双汇集团、银鸽公司、漯河卷烟厂、3515工厂等企业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和备案工作。   十四、各有关单位: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旅游局、市科技局、市人防办、市安监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文化局、市体育局、市广电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园艺局、市司法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漯河日报社负责制定本部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负责收集下属各单位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同时做好备案工作。   十五、各驻漯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负责收集下属各单位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同时做好备案工作。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