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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国外紧急优惠贷款规划的通知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国外紧急优惠贷款规划的通知
(粤发改开放函〔2020〕649号)


各有关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国外紧急优惠贷款用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国外紧急优惠贷款规划的通知》(发改外资〔2020〕42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具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做好项目规划推进工作,精心组织和落实项目实施方案。本规划及明细计划作为执行和审计的依据,原则上不得自行调整。   二、加强贷款资金使用及管理。各项目单位要严格遵照《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8号令)、《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5号令)等文件要求,保证贷款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和用途。贷款资金在2020年12月31日前支出完毕,贷款资金按预算资金的管理规定和要求进行使用和监督管理。确保支付的审批依据、发票、相关材料真实、完整、规范。   三、请相关市财政局做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监测和防范,落实贷款偿还和担保安排,严格执行资金、债务管理相关规定。   四、请各项目单位每季度末,向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报送项目进展、资金使用、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及国外贷款支付和偿还等情况。同时总结项目和资金管理的先进典型经验。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
2020年4月21日

  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国外紧急优惠贷款规划的通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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