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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吉林市教育局、吉林市卫生局关于开展春季学校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卫生及传染病防治工作检查的通知


吉林市教育局、吉林市卫生局关于开展春季学校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卫生及传染病防治工作检查的通知
(吉市教联发〔2009〕1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卫生局,江北教育处,吉林经济开发区卫生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直属学校、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卫生及传染病防控工作,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省教育厅工作部署,市教育局、卫生局定于3月23日至4月24日对全市学校食品、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及传染病防控工作进行联合督查。本次重点检查学校卫生设施改造、食品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和新版眼保健操推广工作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一、检查时间
  此次联合专项检查从2009年3月23日至4月24日,分三个阶段开展:
  1、自查整改阶段:开学至3月22日,各级各类学校对校内食堂、食杂店、学校生活饮用水和环境卫生、传染病防控工作进行自查,以及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吉市教联发[2008]17号)规定的中小学校教学卫生基本标准对照检查,及时纠正。
  2、督导检查阶段:3月23日至4月10日。各县(市)区教育、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对学校内食品、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传染病防治工作和新版眼保健操推广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同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于4月10日前分别上报市教育局、卫生局。
  联系人:林颖  传真:2048475
  邮箱:linying1971@yahoo.com.cn.
  3、总结阶段:4月13日至4月24日。吉林市教育局、卫生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县(市)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于检查结束后认真总结,予以通报。   二、检查内容
  1、学校食堂、超市等硬件设施建设、管理制度及落实情况,重点复查部分学校卫生设施改造情况;
  2、学校食堂各项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3、学生生活饮用水及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管理情况;
  4、学校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
  5、新版眼保健操推广落实情况。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教育、卫生部门要切实把学校食品、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和传染病防治工作列入学校开学伊始的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安排专项整治行动。要切实落实学校食品、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一把手负责制,严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传染病的发生。
  2、落实责任,加强管理。
  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各项制度,落实责任到人,严格执行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学校安全管理集中整治学校周边环境的通告》的各项内容规定,学生饮用水和生活用水必须符合卫生要求,保证提供给学生的食品和饮用水卫生、安全。
  3、加强宣传教育,培养学生的健康生活行为。
  各级学校要加强学生食品卫生安全教育,采取各种有效宣传形式,努力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教育学生尽量不食用校园周边流动商贩出售的食品,引导学生健康消费。
吉林市教育局
吉林市卫生局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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