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春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情况检查方案》的通知

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春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情况检查方案》的通知
(川动防总[2008]33号)


各市、州动物防疫监督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 2008年全省畜牧经济暨春防工作会议精神,切实作好春季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工作,提高重大动物疫情预警预报能力,确保奥运会期间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确保畜产品安全,实现全年重大动物疫病稳定控制的防控目标,根据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关于认真做好 2008年动物疫病春防工作的通知》(川畜食函 [2008]46号)和《 2008年四川省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监测方案》(川畜食函 [2008]52号)的要求,受省畜牧食品局委托,我站制定了 2008年全省春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情况检查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2008年全省春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情况检查方案。
二OO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
2008 年全省春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情况检查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 2008年全省畜牧经济暨春防工作会议精神,切实作好春季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工作,提高重大动物疫情预警预报能力,确保奥运会期间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确保畜产品安全,实现全年重大动物疫病稳定控制的防控目标,根据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关于认真做好 2008年动物疫病春防工作的通知》(川畜食函 [2008]46号)和《 2008年四川省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监测方案》(川畜食函 [2008]52号)的要求,特制定我省 2008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情况交叉检查方案。

  一、检查范围和内容
  本次春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情况交叉检查在全省 21个市(州)同时进行,检查结果采取评分制(满分 100分),主要检查内容和分值如下:
  (一)免疫抗体抽检( 60分)
  检测各地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和鸡新城疫等 4种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效果。通过抽样监测免疫抗体合格率计分(每种动物疫病 15分× 4= 60分)。
  计算公式为:抽检抗体合格率× 15%× 100,由省动物疫病监测诊断中心检测抗体效价后,负责统计得分。
  (二)免疫密度抽检( 10分)
  检查各地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和鸡新城疫等 5种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密度。由检查组根据各市(州)抽查的每个县每种动物疫病的平均免疫密度情况打分(每种动物疫病 2分× 5= 10分)。
  计算公式为:抽查县平均免疫密度× 2%× 100。
  (三)免疫防控工作检查( 30分)
  1 .组织领导工作( 5分)
  检查各级春防工作安排部署、责任制度、经费落实、督查指导和技术培训情况;检查各级有无免疫考核评估机制,是否开展了自查检查,交叉检查以及查后补免评估等情况。
  2. 基层防疫网络建设情况( 3分)
  检查各县村级防疫员队伍建设、乡镇站建设以及冷链建设、疫苗保藏设备使用等情况。
  3. 疫苗免疫工作( 5分)
  检查县(市、区)各级免疫计划与部署的落实程度、春防免疫检查情况;疫苗保藏条件及实际情况、疫苗出入库单据和实物台帐、疫苗免疫记录与档案管理完善程度,以及疫苗副反应处理情况。
  4. 监测送样工作( 6分)
  检查县(市、区)各级有无监测方案;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血清学监测任务完成情况和病原学监测样品送检情况;监测原始记录与档案管理情况;监测结果与分析评估及时统计报表情况;监测诊断试剂的购置情况;监测阳性病畜的处理及净化防控情况等。
  5. 畜禽标识管理( 6分)
  检查各地畜禽标识实施落实情况;牲畜屠宰场(点)、养殖场和散养畜抽查挂标率情况,移动智能识读器及打印机的使用情况等。
  6.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管理( 5分)
  检查各地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指挥机构建设、应急预案制定、应急队伍建设、培训、演练等情况;应急物资储备保障情况,包括疫苗及相应应急物资储备情况、应急物资发放和领用登记管理等情况。   二、检查时间
  2008 年 5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检查组织形式和分工
  省动物防疫监督总站负责组织各市(州)进行春防免疫工作交叉检查,每个市(州)抽调 2人,其中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站(所)负责人 1名,实验室工作人员 1名,组成 21个检查组;省动物防疫监督总站为各检查组派 1名联络协调员,同时参加检查。市(州)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站(所)负责人任组长,检查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采取各市(州)交叉检查的形式进行,两市(州)之间不能相互检查。
  检查组通过现场检查、调查走访和听取汇报等方式对照检查内容逐项进行检查评分(评分细则另行制定)、填写表格(表 1-15),并负责现场采集检测样品。省动物疫病监测诊断中心负责样品的实验室检测,统一进行免疫效果评价。   四、现场抽查具体方法
  采取随机抽查形式,对每个市(州)抽查 2个县(检查组抽检 1个县,市(州)推荐 1个县)。
  1.对规模养殖场的抽查:每个县随机抽查 2个规模养禽场(其中 1个鸡场, 1个水禽场)、 2个规模养畜场( 1个猪场, 1个牛场或羊场)。对规模养殖场检查畜禽存栏、免疫具体情况。甘孜、阿坝被抽查县没有鸡场、水禽场的,可根据实际情况抽查规模养畜场。每个规模养殖场至少采集血清样品 15份、禽泄殖腔拭子 15份。
  2.对散养户的抽查:每个县随机抽查 2个乡镇,每个乡镇随机抽查 2个村,每个村随机抽查 5-10个散养户。对抽查的散养户逐户登记,检查免疫记录、免疫标识佩戴情况。每个村采集家畜、家禽血清样品各 10份、禽泄殖腔拭子 10份。
  3.对屠宰场和活禽交易市场的抽查:每个县抽查 1个活畜屠宰场(厂、点)和 1个活禽交易市场。采集家畜和家禽血清样本各 20份,家畜脾、淋巴结组织 20份,家禽泄殖腔拭子 20份。对活畜屠宰场和市场要检查牲畜的免疫标识佩戴及回收情况等;
  4.对乡(镇)畜牧兽医站的抽查:每个县抽查 2个乡(镇)畜牧兽医站,检查免疫档案、疫苗发放记录、免疫标识发放记录以及是否与养殖户实际免疫情况相符合。   五、样品采集要求及检测方法
  1.采集数量:按照现场检查内容要求计算,每个市(州)共计抽取血清样品 360份(甘孜、阿坝抽取血清样品 240份),家畜脾、淋巴结组织 40份,禽泄殖腔拭子 180份。其中 :牲畜血清样品 180份(甘孜、阿坝猪血清样品不少于 50份,其他市(州)牛羊血清样品不少于 50份);家禽血清样品甘孜、阿坝抽取 80份(兼顾水禽比例),其他市(州)抽取家禽血清样品 180份(水禽血清样品不少于 50份)。采集家禽血清的同时采集泄殖腔拭子。
  2.采样技术要求:在检查组监督下现场采集血清样品。对猪、牛、羊、禽采样时,应详实填写采样登记表。每份鲜血量要求 3.0至 5.0ml,采样后于 2小时内迅速送当地县级兽医实验室,在检查组监督下进行血清分离,每份血清量不少于 1.0ml,并做好编号记录;血清分离后进行密封低温冷冻保存。家禽泄殖腔拭子采集后立即放入含抗生素的 PBS缓冲液中,采样后于 2小时内迅速送当地县级兽医实验室,在检查组监督下进行密封低温冷冻保存。所有样品由省站派出的联络员带回成都,交省动物疫病监测诊断中心。
  3.血清样品免疫抗体和高致病性禽流感病原学检测及判定标准:全部样品由省动物疫病监测诊断中心按《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关于印发〈 2008年四川省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监测方案〉的通知》(川畜食函 [2008]52号)的要求统一检测及判定。   六、其他相关事项
  1.本次春防检查结果与下半年秋防检查结果的综合成绩将作为 2008年省政府对各市、州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2.各市(州)要做好检查所需各项准备事宜,包括总结材料、文档票据、采样用具、交通车辆、联络协调等。
  3.各抽查县协助进行现场检查,提供与检查内容相关的总结材料。
  4.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须按要求提交完整的汇报材料,包括检查组总报告、被抽查县综合报告、按要求准确填制的全套表格,由省动物防疫监督总站统一汇总。
  5.此次免疫工作交叉检查由省站对每个市、州一次性补助 5000元。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