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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拉萨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养老驿站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拉萨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养老驿站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城关区民政局、曲水县民政局:
  为切实做好养老驿站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结合养老服务机构岁末年初工作实际,制定了《拉萨市民政局关于切实做好养老驿站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贯彻落实。
拉萨市民政局
  2021年1月28日

拉萨市民政局关于切实做好养老驿站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提高养老驿站预防和控制新冠病毒感染肺炎的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老年人及社区养老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养老驿站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根据《拉萨市民政局疫情防控工作专题部署会议》要求,特制定养老驿站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进一步压实“四方责任”,落实“五有措施”,确保老年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普及新冠病毒肺炎防控知识,提高各养老驿站老人的自我防控意识,完善疫情信息监测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新冠病毒感染肺炎的发生,最终实现“零病例”、“零感染”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一)人员组成
  成立拉萨市民政局养老驿站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市民政局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负责人及养老驿站所属县(区)民政局局长担任副组长,养老驿站所属社区主要领导和社区民政专干、养老驿站运营的社会组织(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及时处理、上报、协调与落实养老驿站疫情防控工作。
  (二)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全国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领域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市民政局主要领导及时向分管副市长汇报会议精神,并与拉萨市应对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协调,将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纳入拉萨市防疫工作范畴,同部署同安排,争取得到防疫办公室的支持和指导。
  2.压实“四方”责任。要压紧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强化领导和监管责任,加强疫情全程监测预警,保证第一时间组织开展应急处置。贯彻落实拉萨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市民政局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工作要求,抓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督导检查防护工作,保障养老驿站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3.制定和完善养老驿站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报告制度,老人晨午体温检测制度,病因追踪登记制度,老人健康管理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防疫消毒制度,疫情防护健康教育制度。
  4.认真做好疫情期间老人外出统计,疫情防控和日常检查。
  5.储备疫情防控所需消毒物品、手持式测温仪、医用防护服装、消毒水、口罩等防疫物资。
  6.强化监督检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养老驿站隐患排查,实现供水、供电、消防安全的全覆盖、无遗漏、无盲区。
  7.对照疫情防控指南,抓实机构疫情防控,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制,落实日常防控措施。
  8.加强疫苗接种和核酸检测。各养老驿站的工作人员合理安排疫苗接种和核酸检测,根据接种要求,对工作人员加强宣传疫苗接种相关防疫知识,提高接种数。
  9.把握好疫情防控期间的信息发布,新闻宣传,做好相关宣传引导工作。   三、具体工作
  (一)严格规范亲友探视等其他人员进出,疫情期间原则上不接待外来人员走访慰问,建立探访人员登记制度。
  (二)严格执行每日晨午体温检测制度,建立老人和护理人员、社区工作人员的健康档案,每日做好晨午检和健康登记。
  (三)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持续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四) 抓好老人饮食健康管理,食品采购建立溯源机制,实行“分时、分区、分组”就餐制度,避免老人就餐聚集。
  (五)抓好症状人员救治管理,工作人员一旦出现可疑症状,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前往医院检查。
  (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防控意识,切实加强防护知识教育,组织新冠病毒感染肺炎相关知识培训,确保工作人员和老人掌握防护知识。
  (七)搞好疫情防疫物资储备,根据防疫需求,储备好老人和护理人员所需的口罩、手套、体温计、洗手液、消毒水等防疫物资,确保防疫物资储备充足。
  (八)强化防控工作督促检查,加大疫情防控过程中的督导检查工作力度,对疫情防治过程中玩忽职守、失职、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借故推诿拖延,擅离职守,临阵脱逃者,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工作要求
  1.正确认识当前形势和任务,强化“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使命担当,同舟共济、科学防治。
  2.落实责任、迅速行动,切实进入工作状态,加强各项工作落实。请城关区民政局和曲水县民政局将此方案转发至各养老驿站和养老驿站运营的社会组织,并做好督促检查指导工作,养老驿站运营商和社区社会工作人员要迅速行动起来积极配合,确保完成好各项工作,党员同志要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疫情信息需要向外发布时,必须按规定逐级上报,不得擅自对外发布。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主要领导同意,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接受采访,以免报道失实。
  4.社区工作人员要坚定信心,弘扬正气,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抵制,并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和护理工作,切实保障老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组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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