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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深圳市律师行业新冠病毒感染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指引

深圳市律师行业新冠病毒感染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指引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做好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管乙类”后律师行业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营造安全健康的行业工作环境,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方案(第十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3〕5号)文件要求,并结合深圳市律师行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指引。
  一、强化主体责任和工作指导
  各律师事务所应了解和掌握国家及当地最新防控政策和要求,科学做好本所工作人员的疫情防控管理和指导工作,对本单位场所和工作人员承担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二、工作场所的预防控制
  (一)访客管理
  加强外来人员管控,提醒来访人员规范佩戴口罩后方可进入。
  (二)办公环境管理
  1.科学疏导人流,确保安全开放、健康运营。
  2.做好办公场所日常消毒记录,防疫负责人对消毒情况进行检查;在节假日后工作人员返岗前,应进行全面卫生清理及消毒工作,确保工作场所卫生。
  3.公用物品及公共接触物品或部位要定期清洗和消毒。
  4.加强办公室、会议室和食堂等场所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每日开窗通风2~3次,每次20~30分钟。保证空调系统或排气扇运转正常,并应定期对中央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检查、清洗和消毒。
  5.强化环境清洁、消毒及通风,重点对厢式电梯、公共楼道、公共厕所、办公楼层、住宿楼层、食堂等公共区域与设施进行消毒。加强垃圾分类收集、及时清运,并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消毒。
  6.在办公室、食堂和卫生间等场所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有条件的可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
  7.合理储备口罩、消毒液、体温计等防疫用品及部分常用药品,确保应急情况下的正常运转。   三、指导加强个人防护
  (一)律师事务所要提高认识,防止麻痹大意,提高本所工作人员疫情防控意识。
  (二)做好卫生及个人防护,引导督促律师、工作人员树立“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公筷制、保持社交距离、咳嗽礼仪、清洁消毒等良好卫生习惯和合理膳食、适量运动等健康生活方式,自觉提高健康素养和自我防护能力。
  (三)坚决做好人物同防,密切关注进口冷链食品安全和进口食品检疫信息,律师事务所设有食堂的,应加强食堂卫生检查,食品烹饪前应彻底清理干净,确保食物煮熟、煮透。
  (四)律师事务所要及时了解国内疫情动态,以及内部人员的出行计划,提醒律师所人员在疫情严重期间减少聚集和出行。
  (五)乘坐火车、飞机、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时要遵守安全秩序和防疫管理要求,全程佩戴口罩并妥善保管票据以便查询。
  (六)加强对关键岗位、关键工序人员的生活、防疫和轮岗备岗保障,完善第三方外包人员管理办法。
  (七)坚持知情、同意、自愿原则,鼓励符合疫苗接种条件的律师所全体从业人员参与疫苗接种。   四、聚集性活动管理
  (一)控制聚集规模
  提倡采用视频、电话等线上会议,疫情严重期间,可采取延缓大型活动举办、缩短会议时间、减少人群聚集等措施。
  (二)落实防控措施
  1.提醒参会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如全程佩戴口罩等。
  2.做好现场通风、环境消毒消杀工作。   五、强化防疫宣传
  (一)加强防控健康教育
  律师事务所应当对内部人员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知识宣传教育,让律师所全体成员掌握正确佩戴口罩、清洁消毒等防护知识,增强自我防护意识。
  (二)加强心理疏导
  面对疫情带来的焦虑、不安等情绪,要及时、科学地进行自我心理疏导或接受专业心理援助,主动调整、积极应对;制定科学的作息时间表,合理分配工作、学习、娱乐、餐饮、运动、休息时间,按时饮食、规律作息。
  (三)做好舆情管控
  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切实加强律师行业舆论引导,在行业中形成积极向上、正面的社会舆论导向。律师及律所工作人员自觉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随意转发、扩散未经核实的疫情信息,一切以政府权威部门发布的信息为准,自觉抵制不科学、不文明、不负责的言论。   六、疫情流行期间应急防控措施
  在常态化情况下,一般不需要采取紧急防控措施。在疫情流行期间,可以选择性采取下列措施:
  (一)暂缓非必要的大型会议及活动。
  (二)实行错时上下班,弹性工作制或采取居家办公措施。
  (三)严格做好固定工作人员和临时聘用人员健康监测,如有可疑症状,应通知其尽快到医疗机构就诊排查。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出来前,不参加会议,不堂食,减少接触他人,做好个人防护。
  (四)增加消毒频次,做好公共区域高频接触的物品表面以及公共卫生间、电梯等清洁消毒。每日对公共卫生间至少进行两次全面清洁消毒。
  (五)律师事务所若出现新冠病毒感染者,请提醒其做好如下措施:
  1.未合并严重基础疾病的无症状感染者、轻型病例,可采取居家自我照护,其他病例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
  2.感染者居家期间,尽可能待在通风较好、相对独立的房间,减少与同住人员近距离接触。感染者非必要不外出,避免前往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如需外出,应全程佩戴N95或KN95口罩;
  3.感染者要做好居室台面、门把手、电灯开关等接触频繁部位及浴室、卫生间等共用区域的清洁和消毒;自觉收集、消毒、包装、封存和投放生活垃圾。
深圳市律师协会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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