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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徐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徐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暂停核酸检测退费工作的函》

徐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徐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暂停核酸检测退费工作的函》
(徐卫医政〔2021〕18号)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徐州经济开发区卫生管理办公室、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卫健管理局,各相关医疗机构:
  现阶段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减少医疗机构人员聚集,确保医疗救治工作平稳有序,即日起暂停核酸检测费用退费工作,有条件的医院可采取信息化网上退费。
徐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徐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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