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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春夏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春夏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浙教办函〔2016〕45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春夏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高校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防控、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等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校园公共卫生事件。各地各高校开展春夏季传染病防控、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等方面好的做法及存在的突出问题请及时报省教育厅。
  为了解掌握各地中小学、幼儿园卫生室建设巩固情况,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对校园卫生室建设情况做一统计。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于2016年4月18日前将填写后的统计表(见附件,分县市区填报表及设区市汇总表,可复制)报各设区市教育局,由各设区市教育局汇总后于4月22日前报省教育厅体卫艺处。联系人:陈红;联系电话:0571-88008729;电子邮箱:chenh88008729@163.com。
附件:中小学、幼儿园卫生(保健)室建设情况统计表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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