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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吴忠市人民政府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学校开学和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的通知

吴忠市人民政府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学校开学和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的通知
(吴政发〔2020〕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有力隔断传染源、切断风险源,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学校开学和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的通知》(宁政发〔2020〕11号)、自治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宁疫指办发〔2020〕6号)和《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期间政务服务工作的通知》(宁疫指办发〔2020〕9号),现就延迟企业复工、学校开学和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内各类企业复工复产原则不早于2月9日24时,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热、供电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
  即日起,对家在外地(含自治区内各市县区)的企业员工暂不要求返回吴忠,具体返回时间另行通知。对确因工作需要于2月9日24时前到单位正常上班的职工,各企业要及时报告相关信息,并加强对其体温检测和健康防护,做到防护工作全员覆盖。
  企业要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在复工前要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及时向所在地工(农)业园区管委会或县(市、区)报备,确保安全复工。不具备复工条件的企业一律不得复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防疫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二、市内各级各类学校(高校、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等)在市委、政府未明确开学日期前,一律不得擅自提前开学,不得组织学生返校,严禁组织学生集体补课,不得举办任何聚集性活动。具体开学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后另行通知。   三、市内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2月3日正常上班后,在保证疫情防控工作正常开展和机关单位日常运转的基础上,合理安排本单位在岗上班人员,实行弹性工作制至2月9日,尽量减少会议和人员聚集,有效控制参加人员范围和数量。未安排到岗的人员,可以通过电子政务系统等信息化方式办公,并以普通工作人员身份到所在社区报到,服从社区指挥和调配,参与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市政务服务中心要创新服务方式,积极推行不见面、网上办,倡导电话咨询及预约服务等办理方式,尽最大限度减少办事人员聚集。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商市政务服务中心尽快拿出政务服务具体意见,报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批准后向社会公告。   四、各县(市、区)要坚持稳字当头,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分类指导,督促本地区企业、学校和行政事业单位强化主体责任,把各项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落实落细落到位,确保社会平稳有序。
吴忠市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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