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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寒假有关工作的通知

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寒假有关工作的通知
(成教函〔2022〕1号)


四川天府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事局、成都东部新区教育局、成都高新区教文卫健局,各区(市)县教育局,市属高校,直属(直管)学校(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做好2022年寒假前后各项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全、健康、欢乐、有意义的假期,根据国家和省市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落实期末有关工作
  (一)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期末考试。要认真落实《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上学期期末义务教育阶段考试工作的通知》(〔2021〕-276(发))要求,各学校期末考试命题要严格规范考试内容,合理控制考试难度,不得超越国家课程标准和学校教学进度。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不得面向小学各年级和初中非毕业年级组织区域性或跨校际的考试。考试结果实行等级评价,不排名、不公布,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不得将考试结果在各类家长群传播。
  (二)规范布置寒假作业。各学校要统筹各学科作业情况,控制书面作业时间和总量,合理布置书面作业、科学探究、体育锻炼、艺术欣赏、社会与劳动实践等不同类型作业,指导加强亲子交流。
  (三)做好各项收费管理。深化家校沟通,指导和监督家委会规范管理,严禁通过家委会等名义变相乱收费,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各幼儿园要做好学期末相关费用结算,退费有关事宜按照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成都市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成发改收费〔2012〕963号)要求执行。   二、科学合理做好假期安排
  (一)有序安排放假开学时间。全市中小学放假、开学时间安排原则上按《成都市教育局关于2021-2022学年中小学教学时间安排的通知》(成教函〔2021〕63号)执行,其中义务教育学校于2022年1月17日结束本学期工作,1月18日开始放寒假,新学期于2月16日办理入学手续,2月17日正式行课;高中阶段学校于1月21日结束本学期工作,1月22日开始放寒假,新学期于2月16日办理入学手续,2月17日正式行课。幼儿园参照义务教育学校放假及开学时间执行,市属高校因校制宜确定并发布放假及开学时间。
  (二)关心指导学生假期生活。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利用春节、元宵节等传统节日,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加深学生对民族文化的认同。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家长关注孩子心理健康,加强亲子陪伴、和谐亲子关系,根据孩子年龄、体力等实际情况安全适度安排家务劳动,培养孩子正确劳动价值观和良好劳动品质。要加强假期留校学生的管理服务,做好对学生的人文关怀,各学校可通过留校学生集中管理等方式,确保在校学生度过一个平安愉快温馨的春节。   三、深入落实“双减”工作要求
  (一)严禁违规补课行为。寒假期间严禁学校以任何名目(包括家委会等)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在坚持自愿的原则下,对于高三毕业班学生,学校可根据教学需要,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安排适当时间进行补习,补习时间不得超过假期的三分之一,在天气特别寒冷或疫情防控有明确要求时不得安排补课。
  (二)严格规范校外培训。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格执行中央和成都市“双减”文件要求,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学生违规开展线下学科类培训。严禁非学科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代管、代存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政法、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托基层综治中心和网格员力量,重点巡查转“地下”、换“马甲”、打“擦边球”等违规培训行为,从严从重查处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超纲超前教学、超时超额收费等违规办学行为。
  (三)结合实际开展寒假托管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学校、社区、青少年宫、科技馆等探索开展寒假托管服务,服务内容以作业托管、阅读和体育锻炼为主,不得组织集体补课加重学生负担。寒假期间,幼儿园可根据家长需要和幼儿园实际情况提供留园服务,安排工作人员轮流休假,开展留园服务的要报区(市)县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四、加强疫情防控和卫生工作
  (一)强化校园疫情防控措施。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科学、精准、有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筑牢校园疫情安全防线。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和多病共防,管好学生、家长及共同生活人员、教师、工勤人员四类人员,把住排查、入校、监测、校外四道关口,严防疫情输入校园。要持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对食堂、运动场馆、教室、宿舍等场所开展一次全方位环境卫生整治和卫生安全隐患排查,利用假期整改到位。
  (二)加强宣传教育做好个人防护。各学校要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增强师生个人防护意识和能力。倡导师生员工就地过节,减少外出旅行和探亲访友,指导师生做好离校返校途中和居家个人防护,用心做好留校师生服务保障工作,严格限制师生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
  (三)明确新学期开学返校要求。要按照“错峰错时”的总体原则,合理制定师生离校、返校工作方案,组织师生安全有序离校、返校。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时,进行开学前14天自我健康管理,寒假期间有出川旅居史的师生员工持开学报到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返校。   五、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要求
  (一)强化校园安全管理。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利用假期对前期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尚未完成整改的任务进行集中整改,特别要加强学校在建工程的安全监管,遵循科学规律,避免盲目抢工期抢进度。要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假期前要对学校食堂、师生及员工宿舍、功能室、实验室、值班室等重点区域开展隐患排查,坚决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加强对校车的安全管理,放假后对校车粘贴封条封存入库,不得私自拆封使用校车;加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防范应对,按照工作部署做好预防极端天气准备,严防积雪、冻雨给学校造成损失。
  (二)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学校要利用放假前开展一次专题安全教育,教育引导师生重视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预防传染病、森林草原防灭火、防范一氧化碳中毒、防电信网络诈骗等,提高防范意识、自救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利用家长会、家校联系微信群等发放《安全温馨提示》,提醒家长履行安全监护责任,共同做好假期学生安全管理和教育,引导学生不乘坐非法运营车辆、不到野外玩火、不参与网络刷单、不点击陌生链接等。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快乐寒假,安全相伴”平安寒假专项活动等安全教育活动,学习相关安全防范知识和技能。
  (三)落实应急值班值守。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严格落实岗位职责,进一步增强责任感敏锐性,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外出报备制度,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接报突发事件紧急信息,要按照“首报快、续报准、终报全”和“边处置边报告、边核实边报告”要求,及时准确上报当地党委政府和市教育局,熟练掌握应急处置流程,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突发事件。
成都市教育局
  2022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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