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市与建筑设计处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勘察设计资质办理方式的通知

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市与建筑设计处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勘察设计资质办理方式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合目前疫情防控形势及工作实际,现将近期勘察设计资质办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2月3日起,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涉及到勘察设计资质事项办理实行“网上办、邮寄办”方式办理,原则上不提供现场办理服务。   二、具体办理方式。
  (一)目前省本级事项已全部实现全流程“网上办”,请办事企业登录“河南政务服务网”办理相关事项。
  (二)需到现场办理的涉及省本级重新核定、升级、延续、陈述、变更、注销、重组、分立、合并、证书打印领取、遗失补办等事项,请企业先行通过河南政务网申报,涉及到部级相关事项办理请先登录全国勘察设计行业资质管理信息5.0系统申报,再将申请表纸质材料采用邮寄方式提交,并附回邮地址和联系方式。邮寄收件地址:河南省建设大厦20楼2038室“城市与建筑设计处”,邮件应注明申报事项。   三、有关企业资质在疫情防控期间因企业延迟复工等原因未能按期陈述以及延续的,经核实确认后,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延期。
  因疫情情况采取防控措施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疫情防控期间咨询专线:0371-68080837,由工作人员提供勘察设计资质咨询解答、帮办服务等。
  2020年2月2日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