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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山南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全市非煤矿山企业疫情防控、节后延期复产复工有关通知

山南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全市非煤矿山企业疫情防控、节后延期复产复工有关通知


各县(区)应急管理局:
  当前,正值全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关键时期,为加强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以及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20﹞1号)精神,切实做好非煤矿山企业疫情防控和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现就做好全市非煤矿山企业疫情防控、节后延期复产复工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抓好节后复产复工的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各非煤矿山企业,特别是地下矿山企业复产复工一律暂停。具体复产复工时间根据上级通知要求另行通知。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提前复产复工的非煤矿山企业必须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非煤矿山企业复产复工的有关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符合防控相关要求,经所在地县(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验收通过后才能复产复工。二是各县(区)应急管理局严格落实非煤矿山企业复产复工有关要求,督促企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实施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将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措施不到位的不允许复产复工。   二、全面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春节期间未停产的非煤矿山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在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时,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切实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要积极做好员工的宣传发动工作,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群等方式提示员工戴好口罩,不参加聚餐和集会,减少不必要的外出;严控无关人员进出企业,加强门岗管理,凡出现发热的员工一律不准进入生产场所。同时对确因工作需要近期返藏的员工,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及时向相关部门上报信息,并严格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确保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三、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
  各县(区)应急管理局严格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加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监管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等各项措施,有效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四、强化应急值守和应急处置
  各县(区)应急管理局要严格落实应急值守24小时值班制度,在抓好自身疫情防防控工作的同时,督促非煤矿山企业,制定并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专项预案,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备齐备足应急设施器材,发现险情及时启动预案,严防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五、积极做好各类自然灾害防范应对
  各县(区)应急管理局要加强灾害天气监测预报和会商研判,密切关注各类灾害变化,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特别是基层群防群治责任,及时做好隐患排查治理、预警信息发布等工作。
山南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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